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态度坚决一点、行动快一点”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多项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全系统31个集体55位个人获得厅局级以上表彰,其中我局荣获“2011-2015年度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等称号,连续6届蝉联省级文明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荣获“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一、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服务发展大局
创新工作思路,通过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建成具有福州地域特色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创新试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线上,构建立体化网络平台,开通语音呼叫和视频监控两大平台,累计接听群众来电咨询24132人次,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上线启动我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站,为百姓提供网上查询、咨询、预约、投诉等法律服务。线下,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基本建成市、县、乡、村4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完成率100%,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8个,联络点1426个。引导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在较大程度上缓解了广大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老百姓寻求法律服务难的问题。
二、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重点,服务保障民生
一是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认真落实《福州市法律援助条例》,提升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创新工作机制,打造法律援助刑事速裁“福州模式”,在市中院、五城区及福清市7家法院以及全市两级9家看守所建立法律援助站、点,组建刑事速裁案件法律援助律师团队每天驻点值班,现场受理刑事法律援助申请。完善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数据库工作,组建17个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委员会,目前数据库已有律师事务所101家、律师601名。引入“互联网+法律援助”工作模式,打造双微及“掌上工作管理平台”。认真做好法援窗口搬迁及规范化管理工作。2016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187件,居全省首位。二是律师管理工作扎实有效。认真做好接收原省直律师事务所移交管理工作,顺利完成福州市第六届律师协会换届选举。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执业诚信档案制度。建立和完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启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试点工作。2016年全市有律师事务所195家,执业律师3248人,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3356家,办理各类案件3.45万余件。三是公证服务管理全面深化。第一时间在全市公证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服务我市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急难险重项目,以实际行动助力“百日攻坚”。推动市公证处整建制入驻市民服务中心,市公证处办理公证量和公证收费总额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4%和36%。积极拓展业务领域,金融公证初见成效。认真开展《公证法》实施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参加和举办“我的公证梦”演讲比赛,荣获全省二等奖和优秀组织奖。闽清、永泰公证处为抗击尼伯特台风提供优质公证服务,得到当地领导和群众的充分肯定。2016年全市累计办理各类公证24.5万件,公证收费6439万元。四是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工作有序开展。开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以及规范化建设和诚信执业活动。2016年全市累计办理司法鉴定业务3.3万件,业务收费3100万元。认真做好2016年司法考试网报信息审核及考务安全管理系统工作,在全省考务工作综合评比中蝉联九地市第一名。2016年报名4888人,报考人数与合格人数均居全省之首。
三、以推进全民守法和依法治市为目标,营造和谐法治环境
一是科学谋划,高位启动“七五”普法。认真总结“六五”普法,科学谋划“七五”普法规划,召开全市“七五”普法动员部署大会,高位启动我市“七五”普法工作,2016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做出《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从立法层面加强“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二是培树典型,提档升级“一县区一品牌”法治宣传。重点培树金山御景商务中心等25个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打造一批汇聚法治文化元素的宣传阵地。目前,市级法治企业创建基地——金山御景商务中心、永泰县梧桐镇春光村法治栈道、长乐市营前街道长安村、福清市港头镇草柄村、鼓楼区“社区法治宣传工作站”、连江县军营法治园和大学城检察室青少年教育基地均已建成。三是多措并举,精准定位精细普法。与福州电视台《法眼》栏目合作,制作播出“和谐福州 法治先行”系列主题访谈节目6期、《闽都法治文化》系列专题片6集、全新方言普法栏目“攀讲说法”11期。在马尾阳光学院精心举办“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暨“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开通“法治福州”官方微信公众号,开展“七五”普法微讲堂活动和微信端统一普法考试,在福建司法行政系统微信排行榜中始终名列前茅,多次排名第一。四是推陈出新,法治创建亮点纷呈。制定出台《福州市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法治企业创建工作、“法治进校园”全市巡讲活动、“学法·明理·笃行”主题实践活动等,拍摄预防青少年犯罪系列教育片《青春防线》2集。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和“中华魂”系列读书教育活动,构建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居)。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命名26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四、以强化风险防控应急处置为重点,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一是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大力推动市局社区矫正处正式更名为市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增强“电子脚环”系统、云视频监管系统覆盖面,加大“市、县、乡三级管控”力度。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管控,抓好各类专项排查,加强特赦舆情跟踪和禁毒督查。我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2590人,累计解除矫正18680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910人,重新犯罪率0.1%,重新犯罪率连续七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未发生社区服刑人员重大恶性案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未出现特赦舆情异常情况,未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致人死亡案件。二是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构建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机制,努力打造专业心理咨询师团队,顺利完成服刑罪犯信息核查。我市新增刑满释放人员5316人,无缝衔接率99.22%,安置率98.66%,帮教率99.62%,重新犯罪率为0.09%。建成过渡性安置基地93家,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三是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发动基层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全力服务我市重点项目“抓征迁、促落实”百日攻坚行动。配合市综治办出台多元调解实施意见,为全面推进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市共有165个“福建省规范化司法所”和67个“精品司法所”,省级规范化达标率95.4%,居全省前列。抓好人民监督员管理,全市受理市检察院案件监督活动共计11起。进驻派出所(边防所)的调解室118个,成立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176个。2016年全市累计调处矛盾纠纷15088件,调解成功15009件,调解成功率达99.5%,为维护全市和谐稳定构筑起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四是扎实做好医患纠纷调解处置工作。认真落实《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推动我市三十余家医疗机构(省市属)完成医疗纠纷调解室规范化建设。推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台江区人民法院在市医调中心设立医疗纠纷巡回法庭与诉调工作室,协调保险经纪联络组在市医调中心设立保险理赔联络室。2016年,累计接访医患纠纷投诉205件(涉及患者死亡的重大医患纠纷76件),立案134件,结案115件,结案率85.8%,赴现场应急处置重大医患纠纷31起78场次。截至目前,未发生一例医患双方签订协议后毁约,未发生一例医务人员受到人身伤害,未发生一例因医患纠纷引发冲击党政机关的群体性事件。
五、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核心,提升队伍履职能力
一是持续抓好队伍建设,全面建立一线考察干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干部选任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严把选人用人关,2016年开展4次10名科级干部选拔,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出台一线考察干部工作方案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建立一线考察干部工作机制,明确一线工作岗位、干部考察重点、考察具体内容和考察结果运用。2016年9月份以来,对法律援助、医患调处、社区矫正、公证服务、安置帮教、148法律服务平台、窗口审批等一线岗位组织考察考核,设立爱岗敬业交流平台,每月细化“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成绩单”,每两月召开汇报会,每季度开展一次全覆盖考察。积极培育典型,积极推动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庄晶萍同志当选“2015年感动福建十大人物”,用身边典型教育身边人,在全系统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二是明确任务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主要领导坚持“四个亲自”,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定《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明确廉政谈话5种形式,突出重点对象和关键少数,全年组织各类谈话70余人次。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督查,发送廉政短信1143条,转发典型案例通报16份。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个人事项、任前撰写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等制度,开展新入职人员廉政教育,举办党规党纪专题辅导讲座和集中测试,组织观看廉政电教片,推进机关廉政文化走廊建设。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执法监察和案件线索核查。三是提升党建水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表,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深入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局党组成员及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48场次,使广大党员学深学透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服务百日攻坚“十百千万”活动,完成局机关党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支部换届选举、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省市党代会代表推选等工作。重新核定机关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和交纳比例,补缴党费2.92万元。以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学习先进模范人物、丰富机关精神文化生活为重要内容,举办《榕司讲堂》10期。四是深化宣传内涵,不断增强意识形态工作凝聚力。丰富法治宣传形式,加强“互联网+法治宣传”新媒体建设,打造法治宣传的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积极整合全市有影响力的普法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形成新媒体普法矩阵,扩大宣传效应。健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积极参加新闻发言人暨网络舆情研判与处置工作培训。召开市公共法律服务12348网络平台启动仪式,上线运行我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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