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落实的通知
榕司〔2016〕145号
时间:2016-07-19 09:34

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6〕104号),现将我局具体任务分解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1.全面公开市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工作措施:及时做好福州市司法局网站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发布和更新工作。 

  责任单位:局法规处 

  2.政府工作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 

  工作措施:主动做好本部门取消、下放、保留等事项的清理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重点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等事项的集中展示及更新工作。 

  责任单位:局审批处负责,法规处配合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3.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工作措施:根据市局下发的《落实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含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机构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公布工作,并及时在市司法局网站上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局法规处、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 

  (三)推动政务服务公开 

  4.推进“互联网+政务” 

  工作措施:⑴继续做好市级网上审批服务大厅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工作。⑵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12348语音呼叫平台建设工作,加大“互联网+电子政务”的深度融合,全面利用网站、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政务信息发布、网上办事、互动交流等业务,加大政务整合和公开力度,为公众提供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投诉等一站式法律服务。 

  责任单位:⑴局审批处;⑵市148协调指挥中心牵头,局机关业务处室配合 

  5.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工作措施:组织清理编制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指南,在市司法局网站“办事指南”栏目给予公布。 

  责任单位:局审批处牵头,局机关业务处室配合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6.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 

  工作措施:做好2016年福州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公开工作,加大监督监管力度。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二)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7.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 

  工作措施:在市司法局网站“资金信息”栏目,及时公布公证、律师、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基层法律服务、培训和职称评审等收费目录清单、依据和标准。全市各家公证、鉴定等机构在收费窗口或方便群众阅读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文件依据。 

  责任单位:局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法规处、基层处、政治部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一)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8.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 

  工作措施:在市司法局网站“人事信息”栏目,及时公布市司法局及市依法治市办、市法律援助中心、市148协调指挥中心、市公证处、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置中心、市曙光教育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 

  责任单位:局政治部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9.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工作措施: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积极探索建立法律顾问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注重听取利害关系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的意见,促进决策的科学民主。 

  责任单位:局法规处 

  10.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 

  工作措施:全市“七五”普法规划等重大决策出台前,充分调研论证,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市司法局网站公布征求意见或者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吸收和反馈各方建议。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相关处室 

  (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11.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 

  工作措施:公开福州市推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改革创新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等,定期公布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服务平台建设、“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情况。 

  责任单位:局律管处、市148协调指挥中心 

  12.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工作措施:落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督查工作的若干规定》,做好督查督办情况季度通报的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三)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13.推进部门使用财政资金的预决算公开 

  工作措施:在部门预决算批复后20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市司法局网站做好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14.及时发布重要政策的解读 

  工作措施:在起草重要政策文件时,要同步制订解读方案,于政策文件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市司法局网站“政策解读”栏目以及新闻媒体上公布。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相关处室 

  15.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动参与政策解读工作 

  工作措施:局主要领导和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活动,在线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与网民现场交流互动解答提问,引导公众参与政府公共管理。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局机关业务处室配合 

  16.加强专家库建设 

  工作措施:加强与法学专家、医学专家、法医学专家的联系,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 

  责任单位:市依法治市办、市医调中心 

  17.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 

  工作措施: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运用各类报刊,市司法局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重大政策文件的解读信息,增进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和认同。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法制宣传处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8.认真研判处置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 

  工作措施:根据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要求,认真制定完善重大事件、重要舆情处置预案,并开展演练,及时借助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发布权威信息,确保舆情处置及时高效。 

  责任单位:局法制宣传处 

  19.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处置 

  工作措施:落实社区矫正、医患纠纷、网络舆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突发事件报告、应急处置、新闻发言等工作制度。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法制宣传处 

  (三)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20.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 

  工作措施:充分借助电视台、报刊、市司法局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宣传有关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不断增强影响力。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法制宣传处 

  21.及时报道政策解读 

  工作措施:10月,局主要领导将接受“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专访,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22.畅通媒体采访渠道 

  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考评实施办法》、《新闻宣传联络员制度》、加强与媒体合作的方案等,推进我市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畅通媒体采访渠道。 

  责任单位:局法制宣传处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23.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 

  工作措施: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24.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 

  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对往年政策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做好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 

  责任单位:局法规处 

  25.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 

  工作措施: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开性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26.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 

  工作措施: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制度,做好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加强网站保密检查工作。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27.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工作措施:加大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力度,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回应关切社会诉求,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28.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 

  工作措施: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规划建设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继续做好市司法局网站我要咨询、我要投诉栏目的答复工作。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市148协调指挥中心 

  29.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 

  工作措施: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做好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档案馆、图书馆工作,确保送交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完整、准确。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三)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30.轮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 

  工作措施: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办公室 

  31.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 

  工作措施: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和具体经办人员要加强相关政策理论学习、业务研究和跟班学习,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政策精神,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福州市司法局 

                                2016年7月18日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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