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文明行业测评体系》《福建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的通知
榕司文明办〔2014〕12号
时间:2014-07-18 15:50

各县(市)区司法局:

  现将《福建省文明行业测评体系》(2014年版)、《福建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14年版)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测评体系的测评标准,将任务分解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个人,认真推进各项工作(尤其是要督查各文明示范窗口做好“实地考察”要求的各项工作)。各单位收集整理相关文字、图片、影像资料,按照测评项目要求分类整理成册,做好各项总评迎检工作。同时,将相关文字、图片、影像资料于7月30日前报送1套给市局政治部。

联系电话:83321387 联系人:王 诗

电子邮箱: ZZB83321387@163.com .

 

               福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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