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自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绩效管理凝聚发展合力,以绩效管理提升服务效能,以绩效管理促进工作落实,确保2013年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为在更高起点上加快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二、组织领导
2013年我局绩效管理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由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局绩效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局绩效办)具体组织实施。局绩效办依托局效能办开展日常工作,局监察室、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配合实施。
三、绩效管理范围
市局机关所有处室及直属单位。
四、工作内容
2013年度我局绩效管理工作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责任分解、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应用、绩效整改提升等六个方面。
(一)绩效目标设定
绩效考核指标由业务工作实绩、履职能力建设、重大项目和“五大战役”考核、机关党建工作、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督查等内容组成。
(二)绩效责任分解
根据各单位、各部门年度绩效目标,从提升工作绩效入手,分解和细化绩效目标,提出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工作时限、序时进度和要达到的预期目标,明确每一项绩效目标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单位)及责任人。
(三)绩效运行监控
根据工作实际,加强绩效指标运行监控,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办法,建立内部监控机制,强化外部监督,开展专项检查,推进工作目标落实。
(四)绩效考核评估
由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组成:“指标考核”占35%,在我局进行自评基础上,由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发改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根据日常督查及考核情况进行评分;“公众评议”占65%,由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负责实施;“察访核验”由年度督查台帐及察访核验进行加、扣分(不超过2分)。
年度绩效总分=指标考核得分(占35%)+公众评议得分(占65%)±察访核验分数。全市市级机关单位分为三个层面进行排名,每个层面按1/3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一是党群部门(共17个),二是综合与管理类政府部门(共24个),三是执法与服务类政府部门(共33个)。我局属执法与服务类政府部门。
(五)结果运用评估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通报全市绩效总评结果,并按照考核结果给予适当奖励。市局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各单位、各部门年度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让优秀者得到褒奖,使平庸者得到惩戒,形成正确的考核导向和用人导向。
(六)绩效整改提升
要针对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中反映出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以绩效管理促进工作提升。
五、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3年6月)
认真传达《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抓好贯彻落实。
(二)制定方案阶段(2013年6-7月)
按照市《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拟定市司法局2013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并于7月15日前报市绩效办。
(三)组织评估阶段(2013年7月-2014年1月)
根据市《实施方案》,按照工作步骤和要求,对我局年度绩效评估指标、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实际成效进行自评,写出绩效自评工作报告,并按要求于2014年1月7日前报市绩效办。
(四)整改提升阶段(2014年2-5月)
根据市绩效办通报的考核评估情况,对反映出来的我局绩效工作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促进工作提升。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推行绩效管理,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要进一步提高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科学发展新跨越的重要保障,着力激发和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致力跨越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服务效能,促进工作落实。
(二)健全机制
要从全面提升绩效出发,健全和完善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调查研究,强化工作措施,推动目标实现。要明确职责,加强运作,把每一项绩效指标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有效管理。
(三)注重实效
要进一步加大治庸治懒的力度,及时发现和下大力解决作风散漫、效率低下、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促进机关工作人员立足本职岗位,尽职尽责做好工作,以工作效率的提升和服务质量的改进,切实优化发展环境,提升省会中心城市的整体形象,确保党委、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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