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要前行,普法需引领。近年来,晋安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于2022年3月10日首个“女法官国际日”成立全省首个“蒲公英”女法官普法宣讲团。宣讲团由50多名女法官和优秀女干警组成,成立以来先后走进企业、乡镇、校园、社区以及各行各业,以有温度、有热度的宣讲传递法治声音、讲述法治故事,先后入选福州市巾帼志愿服务十大最美项目和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创新案例。
二是拓展服务伴企同行。聚焦企业需求,主动拓展延伸服务,开展“企业接待日”、庭审观摩、主题座谈等活动10余场,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和诉求,与企业代表们面对面沟通交流,让企业家听得更明白、学得更到位。2022年以来,“蒲公英”宣讲团拓展服务至辖区30余家企业、5个重点项目,为企业排查较大法律风险10余个,助力企业提高涉法涉诉风控能力。
三是网格结对促企发展。依托驻福兴经济开发区联动法庭,建立网格一对一联络服务机制,选派宣讲团6名女法官担任“法律专员”,建立“法律专员服务热线”,深化与网格片区企业的点对点服务,充分发挥“蒲公英”志愿者与“法律专员”的叠加效应,为企业解忧纾困,搭建起企业和法官的直通桥梁,实现日常问题定期座谈,紧急问题马上解决。
二是助力法治乡村建设。深入辖区长基村、九峰村等地,为当地村干部、群众进行涉农业农村法律知识宣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结合法院工作,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从加强法治宣传力度、深化诉源治理、强化“三农”权益保障等方面与干部群众深入交流,切实解决在党建、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不足,实现机关联乡村共建共治共享,推动“无讼”乡村建设。
三是筑牢生态司法屏障。将绿色原则贯穿于普法工作全过程,为社会共建绿色家园提供法治保障。在鼓岭、福州国家森林公园等地,开展“珍爱地球”“保护野生动物”“森林防火”等主题的普法宣传,提升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促进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福州模式”;走进社区,向群众介绍了污染生态环境的责任承担和惩罚措施,由宏观到微观,向群众展现当前生态环境保护法治蓝图;利用“非遗传承生态司法宣教基地”,进行普法宣传、推广非遗文化,传递非遗生态司法保护观念。
二是“听案学法”零距离。强化部门联动,凝聚普法合力,实现普法效益最大化。如在六一儿童节、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联合福州市妇联、晋安区妇联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为与晋安区教育局、区妇联、中小学校联合开展家校社协同育人“共享课堂”活动,为晋安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注入司法力量。2022年以来,宣讲团采取“定期+不定期”“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法院开放日、普法宣讲、“共享课堂”30余场,发放普法资料400余份。
三是“三位一体”护成长。充分发挥法治对家庭教育的促进作用,为百余名家长开展“法治家长会”,以法纠偏,提升学生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重视度。立足家事少年审判职能,从个案审理拓展社会综合治理效能,通过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司法建议等,加强家庭教育的社会知晓率,以司法保护促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协同发力,编织家长、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之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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