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所、闽江所、省未戒所戒毒民警派驻福州社区矫正机构学习实训工作启动仪式暨福州市社区矫正教育培训中心揭牌仪式在省未戒所举行
9月6日,戒毒民警派驻福州社区矫正机构学习实训工作启动仪式暨福州市社区矫正教育培训中心揭牌仪式在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举行。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卢锦忠,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邓勇,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林锦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林波出席仪式。榕城所、闽江所、省未戒所有关负责同志及派驻福州社区矫正机构戒毒实训民警,以及省市社区矫正管理局、五城区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林锦辉对榕城所、闽江所、省未戒所戒毒民警入驻福州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工作表示欢迎。他说,戒毒民警不但有身份优势、职能优势,还具有丰富的管教经验和专业技能,有利于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震慑力,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提升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质量。省未戒所与市司法局共建“福州市社区矫正教育培训中心”,为我市五城区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教育、矫中教育、警示教育、心理辅导等工作提供专业场所,并建立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场所和实践基地,有助于提升我市社区矫正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实效,降低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风险。
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邓勇在讲话中说,戒毒民警派驻社区矫正机构学习实训工作启动仪式暨福州市社区矫正教育培训中心揭牌仪式,标志着社区矫正机构与戒毒机构深度融合、携手发展迈出了关键一步。参训民警要提高思想认识,抓紧学习相关知识,迅速转变“新角色”,融入“新集体”,适应“新要求”,坚决服从受派单位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过硬的纪律作风展现司法行政戒毒民警的良好形象;省未戒所要以“福州市社区矫正教育培训中心”为平台,加强与福州社区矫正机构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戒毒民警专业优势,有效利用场所资源,提升社矫工作的实效性,推动戒毒工作与社矫工作融合发展。
榕城所、闽江所、省未戒所派驻福州社区矫正机构的戒毒民警代表在仪式上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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