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发布公告,表彰一批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受表彰之列,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这是福州法律援助工作连续6届蝉联该荣誉。
党的二十大以来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累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人24754次,办理各类援助案件25727件,为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免收法律服务费用12155.78万元,挽回经济损失9538.57万元。
法援惠民生 优化服务举措
持续加大对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特定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提供优先办理、上门受理、容缺受理、点援制等服务,提升服务精准度,让群众享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融合申请全域通办与异地受理协作机制,利用信息化平台,推行法律援助“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实现法律援助“最多跑一趟”。2023年以来,中心通过“不见面”、“零接触”模式处理网络申请件730件,通过智能指派模式为2217位受援人精准指派律师,进一步提升了受援群众的满意度。
法援+劳动仲裁 高效精准服务
在全市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创新推出“法律援助+劳动仲裁调裁一站式”维权模式,引入律师调解制度,新招募32名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律师加入劳动仲裁调解员团队,夯实劳动仲裁调解员人才基础。联合调解中心自成立至今,共立案调解943件,其中办结847件,结案率89.82%,达成调解685件,审查制作调解书564件,和解撤诉121件,调解成功率80.87%,为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共计3556余万元,为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我市市域治理能力、助推平安福州、法治福州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被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表彰为“全国百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先行先试 助推刑事司法改革
加强与市检察院的协作配合,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为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依法提供法律帮助,实现审查起诉阶段法律帮助全覆盖。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入驻市公安局第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选拔46名执业3年以上的律师开展常态化驻点值班322人次,实现工作日值班律师全覆盖。值班律师通过现场坐班“问诊”+电话微信“接诊”的模式,为自愿认罪认罚且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6人次,参与交通事故赔偿调解18人次。
应援优援 强化案件质量
以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为目标,力求开创福州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在咨询、受理、指派、跟踪、旁听、回访、归档等环节加强对案件质量的把关和监控,努力做到诉前、诉中、诉后的全程监督。完善评卷流程,确保评估效力。采用“一案一评”制,推行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的差别化补贴发放机制,充分调动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性。完善案件评估结果反馈机制,加强监督和培训,提升法律援助机构人员专业素质。近年来,联合市人社局、市妇联等单位开展优秀案件评选,涌现出《网约车司机劳动争议案》、《未成年人陈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等三十余件优秀法律援助案件,二十四件案件被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收录,作为指导案件向全国推广。
立足新起点,再创新辉煌。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福州法援人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中国式现代化发展主题,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持续办好民生实事,解决好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实现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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