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主站保障 > 通知公告

福州市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和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27 来源:司法局 字体:    
分享到:
查看原文件链接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183号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确定和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查询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于9月27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9月27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报名时间和交纳考试费

(一)报名确认和交费时间。应试人员达到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8年9月27日0时至9月30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二)考试费为85元。我省考试费是按照闽价费〔2016〕58号和司发通〔2018〕43号文件的规定予以收取。

报名缴款完成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票据”,报名人员可自行打印,并持“电子票据”到交款银行指定代开点(详见网报系统《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电子信息》提示或登录E缴通公共缴费平台http://www.ggjfw.com查询)换取纸质票据

 四、主观题考试考区设置
  在福州考区报名参加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只能在福州考区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并且我省将福州、三明、南平、宁德4个客观题考试考区合并为主观题考试福州考区。

五、打印准考证
  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与方式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采取纸笔考试方式,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在考试结束后,由司法行政机关回收。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七、其他事宜

 (一)应试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第181号《公告》执行。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的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二)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的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缴费或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福州市司法局办理(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607室,可乘公交车2路、103路、163路、175路、177路、188路、190路、307路到达东部办公区站点)。

八、我市报名咨询服务方式

(一)凡涉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政策事项,可向福州市司法局电话咨询:0591-83319614 。

(二)凡涉及网上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向技术人员电话咨询:(010)88177422,(010)88177421。

(三)凡涉及网上交纳考试费问题,可向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咨询:400-8885-699,18950287077。  

 

福州市司法局

2018年9月27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