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榕治市办〔2017〕21号)和《关于印发福州市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榕治市办〔2017〕72号)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福州市司法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全市干部在手机终端或互联网上实行法律知识统一考试,为组织好今年全市干部法律知识学习与网络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2017年全市干部法律知识通用法律知识学习内容为:《宪法》、《刑法》、《民法总则》、《公务员法》、十九大精神等。学习内容可从“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及“福州普法网”首页自行下载学习。
二、考试时间
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考试对象
全市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各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市属企业人员。
四、形式与要求
1、采取自学为主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以专题辅导、举办讲座培训、召开交流会等形式组织学习。各单位要继续确保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
2、要求考试对象按时登录“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或“福州普法网”,打开普法考试页面,按要求填入相关信息参加考试,逾期考试页面将关闭。
微信参加考试步骤:①微信搜索“法治福州”或扫描法治福州二维码添加“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②点击“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菜单项“微考试”,选择任意考场进入考试。
五、组织管理
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情况登记工作,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管理。请各单位认真抓好干部法律知识网络统一考试工作,提醒本单位工作人员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及时将成绩查询页面截屏留存,同时做好本单位参考人员的成绩汇总工作以备核查。福州市司法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福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对干部法律知识网络统一考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
联系电话:83305901
传真号码:83337460
电子邮箱:fzsfxjc@sina.com
附:“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福州市司法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