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机关办理的何世全律师私自收费行政处罚案,定于2021年2月20日9时,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639室公开举行听证会。
二、本机关办理的李佳律师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行政处罚案,定于2021年2月20日15时,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639室公开举行听证会。
特此公告!
福州市司法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