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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两案件获评全省“2018年度十佳法律援助案件”

发布时间:2019-01-08 字号:T | T

 近日,福建省“2018年度十佳法律援助案件”揭晓。福州市报送的2篇案例荣获“2018年度十佳法律援助案件”称号,入选率位居全省之首。他们分别是由福建榕隆律师事务所黄熹律师承办的《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对15名农民工追索经济补偿金提供法律援助案》和由福建闽律律师事务所吴美艳律师承办的《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张某涉嫌盗窃提供法律援助案》

 “被自愿离职”还能领经济补偿金?——《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对15名农民工追索经济补偿金提供法律援助案》

 案例讲述的是一起“太常见”的“被自愿离职”劳动纠纷,15名农民工遭遇单位变相裁员,签下自愿辞职报告,单位仅向员工们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抚慰金”,就终止劳动关系。翻阅过往案件,此类案件,劳动者往往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不常见的是,法律援助介入后为本案扭转了不利局面,法援律师黄熹巧妙取证,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为农民工成功争取到经济补偿金38万元,本案的成功办结对此类案件的办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也让劳动者们切身感受到法律援助守护公平正义的伟大力量。

 无罪辩护证清白——《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张某涉嫌盗窃提供法律援助案》

 案例讲述了法律援助律师吴美艳为涉嫌盗窃的张某无罪辩护,以《刑事诉讼法》关于应全面收集有罪、无罪或罪轻等证据的法律规定为突破口,申请检察院调取被遗漏的“不在场证据”,使得案件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后成功为张某无罪辩护,充分展示了法律援助捍卫人权,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