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司法局、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社会事业局:
为扎实开展农村和社区法治创建活动,根据《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司〔2017〕271号)精神,在各地层层推荐、严格考核的基础上,经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认真审核,确定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杨桥河南社区等164个村(社区)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此次受表彰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健全村级民主制度,完善村级公共服务,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促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为振兴乡村、建设新福建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第五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
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民政厅
2018年9月7日
第五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
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杨桥河南社区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汤门社区
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南公社区
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街道铺前社区
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街道师大社区
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店前村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南湖社区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三华社区
闽侯县甘蔗街道流洋村
闽侯县白沙镇闽兴社区
长乐市营前街道长安村
长乐市吴航街道三峰社区
福清市玉屏街道步行街社区
福清市港头镇草柄村
连江县东岱镇蝉步村
连江县江南乡魁岐村
罗源县中房镇深坑村
永泰县清凉镇清凉村
闽清县下祝乡翁山头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