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来源:司法局 时间:2014-11-27 17:59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工作考评,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我局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和规范性文件,鼓励和引导群众进行评议和监督。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中有关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司法考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人事任免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确保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截至11月25日,我局2014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5件。 

  2.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 一是积极做好到期政府档案清理以及移交市档案馆工作;二是在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市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截至11月25日,我局2014年主动公开的75件政府信息已全部报送市档案馆。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 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一是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凡是有关重大决策性事项,在政策出台前,按程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充分尊重民意,听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加强对公众反馈信息收集和结果反馈。二是重点做好社区矫正等新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使公众全面、准确理解专业性强的政策,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4.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 做好政务微博日常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巡查、诉求办理工作,规范微博诉求办理流程,及时批转及回复微博咨询等各类诉求, 做到 正确面对舆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 。2014年以来,我局共回复微博诉求11件。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 优化各类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二是继续畅通办事指南等现有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司法行政信息;提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信息,如办事指南、业务咨询、表格下载等,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三是通过行政服务大厅、热线电话、手机短信、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范围。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做好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主动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期限、表格等,并按规范格式编制和实时更新,方便公众查询;积极配合推进网上行政审批省市联动、扫描件网上提交、过程及结果网上公开,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监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 

  2.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 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在福州市司法局网站“行政职权目录”栏目公开行政处罚权69项,公开处罚内容、实施依据、经办处室等信息。稳妥推进对有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三告知、社会承诺、执法职权、执法程序、执法过程和结果等内容的公开。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稳妥有序地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2014年,在福州市司法局网站上向 社会 主动公开福州市司法局2013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福州市司法局2014年度收支预算总表和2013年度福州市司法局部门决算说明,对财政预算、决算和 “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进行公开, 增强了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 

  2.做好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工作。 积极做好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扩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面,公开资金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分配因素和分配结果等。做好有关财税政策、预算执行、财政收支审计信息解读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我局持续做好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把公开透明的原则贯穿于项目规划、审批、核准、实施、招标、监管等各环节和全过程。公开采购项目各个环节的管理监督情况,尤其是重大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信息,加强群众监督,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效益。2014年,我局采购台式计算机的各个环节已全部在福州市司法局网站“政府采购”栏目进行公开。 

  五、 推动 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我局持续做好信用信息公开工作,加快探索推进法人登记类、资质类、信用类和监管类信息在政府部门共享,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做好信用信息交换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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