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0-3000-2022-0002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22-06-16
-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221062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司〔2022〕80号
- 发布日期:2022-06-16
- 有 效 性: 有效
林锋委员:
《关于为我市零工经济就业群体赋能的建议》(22106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指导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畅通维权渠道,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有温度、有力度的法律服务。仅2022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解答法律咨询8375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198件,其中涉及劳动者维权的1440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408万元,切实保障了零工经济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主要举措有:
(一)降槛扩面,增强服务实效。一是将保障零工从业者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将追索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追索解除劳动关系后的补偿或赔偿、申请工伤赔偿等与零工经济就业群体保障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最大限度地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二是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提供“立即受理、立即审查、立即指派”的一站式快捷援助服务。对特殊群体性案件组织律师提前介入,实行上门服务、现场办公。对集团诉讼案件,做到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确保案件稳妥办理。今年以来,办理劳动争议群体性法律援助案件22起、207人次。三是在市总工会以及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派驻律师值班,为劳动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以及法律援助申请的初审和转交200余次,将服务网络延伸至与零工经济劳动者权益保障密切相关的部门和领域,打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二)创新机制,打造维权新模式。我局联合市人社局,在全省首创“法律援助+劳动仲裁调裁一站式”维权模式,积极发挥法律援助机构在化解劳动人事矛盾中的优势,由市法援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同设立“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构建劳动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2022年以来,联合调解中心已调解案件191件,办结169件,调解成功率88.4%,调解案件金额690余万元,为劳动者追讨工资权益等297万元。律师调解制度的引入,大大缩短了案件办理时间,有效降低了零工就业群体的维权成本,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成效,工作受到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多部门联合表彰。
(三)强化力量,建立专业化队伍。一是建立241名律师组成的劳动争议律师专业组,成立由25名执业年限超过10年的资深律师组成的重大疑难案件讨论组,强化维权专业力量。二是与劳动仲裁机构共同为法律援助律师开展劳动争议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总结交流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的经验做法,积极宣传推广优秀典型案例,增强劳动者的法治获得感。
(四)部门协同,凝聚维权合力。为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我局与工会组织、人社部门、人民法院联合在全市各工业园区(集中区、功能区)建设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将普法教育、法律咨询、劳动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劳动争议仲裁、司法裁决、联动执行等功能集于一体,打造“一体化运作、一站式接待、一条龙调处、一揽子化解”的法律服务模式,积极为职工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把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构建安全、温馨、和谐的用工环境,服务经济转型升级。
(五)加大宣传,提升依法维权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和载体开展宣传。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法治福州-谁执法谁普法”专栏,刊登劳动关系领域相关法治宣传信息等。利用《攀讲说法》、“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制作推送劳动关系领域相关法治宣传内容。在全市250座户外阅报栏、LED显示屏、五一广场中心彩屏、和出租车LED屏等各类宣传设施开展劳动关系领域法治宣传,实现法治宣传对公共场所的有效覆盖。福州市法援中心还制作了9条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动漫微视频,在全市3950多辆公交巴士上每天4个高峰时段滚动播出,以通俗生动的方式将法律援助制度送到每一位群众身边。同时,我局组织党员干部和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组成志愿服务队,积极主动为“零工经济”从业人员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争议调解和法律援助等公益法律服务,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持续深化对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
一是深化“调裁一站式”对接,持续发挥这一模式的良性作用,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在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驻点,现场受理调解不成且符合法援条件的劳动者的法律援助申请,为劳动者充分提供便利,筑牢防范和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结合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持续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推行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不断完善异地协作机制,破解维权障碍,更好满足灵活就业群体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
三是积极推动我市各类媒体落实公益普法责任,在主流报刊开设“谁执法谁普法”专栏,增强法治宣传的有效性和影响力。
四是全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联合各单位制作广播直播互动访谈栏目《我执法我普法》,推动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以案释法。
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丁 萍
联 系 人:陈闽霞
联系电话:87112946
福州市司法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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