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0-3000-2022-0001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22-04-06
- 标 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09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司〔2022〕45号
- 发布日期:2022-04-11
- 有 效 性: 有效
施华明代表:
《关于加大对律师执业道德监督的建议》(第1409号)收悉,现将答复如下:
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律师队伍建设工作永恒的主题。近年来,福州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决策部署,紧跟新时代、对标新要求,持续加大对律师执业道德的监督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特别是在去年开展的全市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中,我局聚焦全市律师行业突出问题,精准发力、靶向治疗、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全市律师队伍政治素质进一步提升,服务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监督指导水平进一步提高,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一是专项治理活动期间,加大惩戒处罚力度。依法报请省司法厅吊销2名律师执业证,对3家律师事务所、22名律师作出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二是组建“惩戒宣导宣讲团”。为多角度、全方位助力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举措落地见效,进一步督促律师诚信执业,从源头上减少投诉案件数量,我市从市律师协会遴选出8名惩戒工作经验丰富的委员组建成“惩戒宣导宣讲团”,以案为鉴,走进律师事务所、面向实习律师和青年律师群体开展执业纪律宣讲,以达到“惩戒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持续开展日常警示工作。制作、发布《执业纪律小百科》、《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典型案例》“电子卡片”,在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微信群以及行政群进行发布,并要求律所主任将“电子卡片”传达给本所每位律师,做好警示预防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在执业中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底线思维。四是制定出台《福州市司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类)》,严格依法依规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当前,我市律师队伍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律师职业道德水平低下,违反执业纪律的情况时有发生,损害了我市律师队伍整体形象。大力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只有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下大力气解决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才能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业水平,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奠定基础。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从以下七个方面采取措施,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方面的建设:
1.会同市律师协会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列为全市律师年度培训必修课,纳入实习律师、初任律师职业道德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教育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将律师职业道德建设作为市律师协会行业自律管理的重要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要求律师事务所严格落实律师事务所的直接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律师党员在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
3.继续发挥“惩戒宣导宣讲团”的作用。以案为鉴,以律师违法执业风险来源为出发点和着眼点开展警示教育,并提出防范建议,进一步加深广大律师对惩戒工作的理解和重视,督促律师依法诚信执业,进而从源头上减少投诉案件的数量。
4.规范出具“律师函”。要求福州市律师协会参照上海市、重庆市做法出台相应规定,引导律师按照“指引”的具体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以防范风险和负面影响。
5.推行“查处分离”,织密律师执业监管制度。落实《福州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律师投诉调查与惩戒相分离工作机制,将人员力量大幅向调查一线倾斜,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缩减案件办案期限。同时落实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律师执业惩戒与党纪处分相衔接工作的意见》,党员律师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相关决定须一并送达该党员所在党组织和市律师行业党委,并建议给予相应党纪处分。
6.对涉及律师违法违规,不尽责案件予以通报。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类型、违法违规行为性质恶劣程度、案件社会影响等,确定公开形式。训诫、警告处分决定告知所属律师事务所;重大典型律师违法违规案件和律师受到通报批评处分的,在福州地区律师行业内进行通报;律师受行政处罚和公开谴责以上行业处分的,向社会披露。
7.切实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在官方网站(司法局网站、律师协会网站)设立投诉电话(83370715、83344144),严格规范律师风险代理行为,加大违法违规收费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类律师服务投诉,确保有投诉必受理,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
分管领导:陈建新
联 系 人:王惠钦
联系电话:83359951,13******082
福州市司法局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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