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0-3000-2022-0000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22-02-11
  • 标    题: 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司〔2022〕18号
  • 发布日期:2022-02-14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通知
榕司〔2022〕18号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时间:2022-02-14 15:17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202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在此基础上,再接再厉做好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方位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福州市司法局

  2022年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主动融入服务中心工作,加强统筹推进法治福州建设,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切实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落实,取得扎实成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10个集体,6位个人获得省部级表彰,13个集体,4位个人获得厅局级表彰。牵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福州市获评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市局获市政府发文通报表扬;市局获评“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市法援中心被司法部通报表彰为“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一、强化政治统领党建引领展现新实践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工作机制,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坚持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充分运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党建e家”等线上平台,有效缓解工学矛盾,有序推进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引导司法行政队伍切实将先进理论用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制定《关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筑牢政治忠诚若干举措》,推动党员干部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不断提高政治忠诚、政治觉悟、政治本领。

  (二)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精心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四本“指定书目”,组织学习“四史”教育。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邀请党校教授举办专题辅导讲座、组织支部开展“我讲党课”微党课活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支部参观党史学习教育点等方式不断增强党史学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累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专题学习13场,举办专题辅导讲座3场、专题读书班1期。各支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及专题学习会后时间参观党史学习教育点240余人次,开展交流研讨62场次。

  (三)持续强化司法行政党建工作。一是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组织引领广大党员干部主动融入服务中心工作。结合党史教育创新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举措并长期坚持。融入基层广泛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为社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三是进一步推行党支部达标创星工作,持续推动机关党组织模范机关创建。督促各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坚持每季度检查、讲评和通报各支部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四是精心谋划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局机关精心组织专题学习、专题宣讲、主题党日、专题庆祝等8个系列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律师行业党委推出“4个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五是借助公证、司法鉴定协会换届,将加强党的领导写入协会章程,其中司法鉴定协会首次成立兼合式党支部,实现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全覆盖。

  二、积极主动作为服务中心工作体现新担当

  坚持“3820”工程思想精髓,紧扣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提出的“四个更大”“一个篇章”和四项重点任务,围绕实施“强省会”战略、“六个城、五品牌、九行动”和福州法务区建设等中心工作,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切实高效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牵头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法治保障工作,发挥法治保障组组长单位职能,落实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备案前置审查制度,扎实做好涉黑涉恶重点人群管理和律师代理案件工作指导监督,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体、热线“三大平台”作用,深入开展“法治体检”等活动,发挥法律服务团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积极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论证,把好政策制度关口。推动深化执法监管机制建设,助力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成为全国标杆,2021年9月获市政府发文通报表扬。

  三、持续深化法治福州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依法治市工作统筹谋划切实加强。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进会和全市法治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充分借鉴鼓楼区获评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经验,推动各县(市)区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整合各方法治力量增强法治合力,协调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补齐短板,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福州市获评全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联合市委党校起草法治福州、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建设三项规划,出台《法治福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起草《关于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实施方案》,更好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行政立法工作积极推进。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领域立法,结合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的召开,重点做好《福州市脱胎漆器技艺保护办法》《福州市软木画技艺保护规定》《福州市闽剧保护传承规定》等6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规的立法工作。围绕民生关注热点,做好《福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修改)》等规章的立法工作。

  (三)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创新完善行政复议办案机制,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全市行政复议案件数1073,行政诉讼案件数(一审)2218件,其中市本级154件,行政诉讼60件(一审)。扎实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配合做好全国行政复议工作新平台试点工作,推动实现行政复议案件在线办理全覆盖。完善案件联合协调机制,探索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推进诉源治理,通过诉调对接平台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配合,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

  (四)备案审查高效开展。报备72件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审查249件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其中对28件文件提出修改建议,制发纠错意见书和审查建议函11份;办理1件公民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组织开展3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梳理文件669件。对福州市法律顾问智库名单进行动态调整,促进依法决策。

  (五)行政执法监督持续强化。加快推进福州市行政执法平台项目建设,着力提升全市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信息化水平。出台《福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牵头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完成审核各市直部门报送的拟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101项和证明事项122项。各部门共办理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10.1万多件。组织完成2021年度福州市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全市各级执法部门2300多名工作人员参考。

  (六)“八五”普法全面启动。深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组织开展全国全省“七五”普法先进单位、个人推荐表彰,配合市人大做好“七五”普法决议调研,科学制订“八五”普法规划,创新策划宪法宣传周线上线下活动和民法典主题宣传月活动,推出4期“云上说民法典”直播讲座。有效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制作广播直播互动访谈栏目《我执法我普法》41期,总体观看人数突破700万。编印《闽都法治文化溯探》,组织第二届公益法治广告大赛并举办书画展。升级打造闽侯昙石村法治公园等30余个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全市累计开展法治宣传700多场次,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法治福州”微信号总阅读量超80万余次。

  四、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彰显新作为

  (一)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28155件,调解成功28143件,调解成功率99.9%,共排查矛盾纠纷25958次,预防纠纷17935件。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置中心接访医患纠纷投诉228件(涉及患者死亡的重大医患纠纷99件),立案196件,结案154件,结案率79%,赴现场应急处置重大医患纠纷42起(85场次),经司法确认82件。创新打造化解医患纠纷“154福州模式”,工作成效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

  (二)不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指导福清、闽清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以晋安、仓山2地4镇(街)为试点,探索开展村(居)调委会与社区警务室联动处置纠纷工作。全市共建立“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80个、个人调解室112个、省级金牌调解工作室2个、市级金牌调解工作室12个、县级金牌调解工作室各36个。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深化完善经济开发区、流动人口聚居区、工业园区等区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全市成立11个工业园区调解组织。做好公安110报警服务平台与12348法律服务平台联动处置纠纷的线下对接工作,今年以来,市12348语音平台与110指挥中心平台采用三方通话、电话告知形式解决处理非警务类纠纷3763件。

  (三)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扎实开展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时期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关注社区矫正舆情动态,筑牢安全底线。全市接收社矫对象4454人,解除3579人,在册4748人。印发《福州市检察院 福州市司法局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福州市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审查工作专家库并运行的通知》,对现有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复查诊断机制进行完善,助力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复查审查工作依法高效规范开展,此项工作得到省社矫局认可,在全省推广。

  (四)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全市在册刑满释放人员集中排查,我市全部司法所完成与辖区派出所对接,累计与公安机关联合走访刑满释放人员3809人次。全市新增刑满释放人员5475人,其中解除社区矫正2452人,监所释放3023人,无缝衔接2932人,衔接率96.98%。开展生活困难刑满释放人员救助帮扶工作,累计落实临时性救济17人、协助落实最低生活保障3人,促进就业54人。联合市妇联创新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闽清县、永泰县两类特殊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开展心理健康筛查1968人,针对性心理健康教育170人,个案辅导40人。

  五、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凸显新亮点

  (一)法律服务平台融合持续深化。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水平,完善12348福州法网功能建设,优化功能设置,在福州法网开辟“校园公共法律服务专区”,引导学生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推进网络、热线、实体“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实现“三大平台”数据互联共享,同时深化与“e福州”APP、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等政务平台的对接融合。2021年,12348语音呼叫平台共接听群众来电咨询56637人次,平均每通电话通话时长约4.72分钟,其中客户评价率为48.76%,客户满意率为99.2%。网络服务平台提供实时在线咨询8890条。

  (二)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有力提升。积极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共同组建福州市首批商务楼宇公共法律服务站,为楼宇内企业和员工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320件(群体性案件37件、447人次),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300余万元。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建立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和异地协作工作机制,获得司法部通报表彰。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成立“福州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站”,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精心打造具有福州特色的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品牌。创新“法律援助+劳动仲裁调裁一站式”维权新模式,入围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全市16家公证机构共办理公证业务130489件,公证业务收入7723万元。全市42家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司法鉴定业务36559件,司法鉴定业务收入5830万元。全市办理行政审批3934件,行政许可事项“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达100%,90.1%的事项支持全程网办,将涉及16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9种证明事项列为告知承诺事项,同时我局24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现全城通办。持续开展律师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推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大力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转变。顺利完成司法鉴定协会、公证协会换届选举及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福州考区考务工作。

  六、坚持深化改革守正创新实现新突破

  (一)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制定出台《福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依法妥善做好行政复议改革过渡期间职责交接、材料移转等相关工作,确保改革期间履行法定行政复议职责无缝衔接。加强机构建设,完善硬件配套设施,规范行政复议办案场所。积极商请市委编办、财政局统筹合理解决编制和人员缺口,充实加强行政复议机构的内设机构和工作力量。

  (二)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全市共办理13258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其中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案件2704件,认罪认罚从宽案件8610件。建立“以系统预约为主,绿色通道为辅”的法援案件会见机制,在全市看守所设立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会见绿色通道,每周六上午,市直属看守所会见室专供办理法援案件的社会律师使用。

  (三)优化公证办证流程。全部公证事项办证时限均由十五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曾用名、国籍等5类公证事项承诺为即件办,即来即办,当日办结。探索实行公证证明材料告知承诺,推出公证“一趟不用跑”24小时线上服务,借助智能化手段,将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31类公证事项承诺为“一趟不用跑”,实行全流程在线办理。

  (四)有序推动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组织律师对接省市法院开展涉诉信访值班工作;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落实,目前律师调解工作室达21家。

  (五)探索行政处罚工作创新。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将涉及注册登记、广告等12个类别28项初次轻微违法行为列入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容错支持和发展空间。

  七、严管厚爱司法行政队伍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严格对照教育整顿“三个环节”“四项任务”,坚持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开展顽瘴痼疾整治及社区矫正、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开展打击整治“司法黄牛”顽瘴痼疾工作,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在全省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上做典型发言。把英模学习宣传作为教育培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潘东升同志等英模先进事迹,进一步筑牢队伍政治忠诚,凝聚奋进力量,提升素质能力。完善建章立制,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重点便民利民举措,切实推动教育整顿成果转化。

  (二)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扎实开展“转作风、强服务、办实事”集中提升专项活动,持续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开展队伍教育培训,不断增强素质能力。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日常一线干部考察,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加快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落实容错纠错规定,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选树受到省部级表彰的各类英模典型18个,鼓舞士气、凝心聚力。

  (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风险点排查,常态化开展提醒谈话,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谈话和“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紧抓意识形态工作,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定期分析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抓好“学习强国”平台学习运用,推动新思想学习入脑入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党章、《准则》和《条例》,贯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反“四风”,强化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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