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0-3000-2021-0002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21-06-18
-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214066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司〔2021〕65号
- 发布日期:2021-06-18
- 有 效 性: 有效
民进福州市委员会:
《关于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增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分办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从持续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不断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职能,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实效。对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依据《反垄断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文件进行重点审查,主要审查是否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范围和内容,如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违法违规安排财政支出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等。2021年上半年,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政府报备的75件(其中市直部门17件、县(市)区政府5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为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事前审查13件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相关修改建议。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全国第二批、全省首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以我市《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任务分工清单》为抓手,全面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加大鼓楼区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经验做法宣传力度,通过示范带动引领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三、科学制定依法行政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将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等纳入依法行政绩效考评体系。对出现未提供法规部门或法制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查意见、属于未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经审查存在合法性问题、未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情形的,予以绩效扣分。
四、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立健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和完善各级党委中心组学法、干部普法培训和学法考试制度。精心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专题法治讲座。在全省率先施行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学法考试成绩与干部提拔任用挂钩。近年来累计38万余人次参与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有力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依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评估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福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规范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市司法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单位通过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细则》《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评估机制、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文件,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2020年我局联合市房管局完成《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度市直各有关部门经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项目共计294件。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陈元武
联系人:徐瑜茜
联系电话:83351032
福州市司法局
2021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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