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0-3000-2021-0001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21-04-24
  •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214053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司〔2021〕39号
  • 发布日期:2021-04-24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214053号提案的答复
榕司〔2021〕39号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时间:2021-04-24 17:53
 曹卫委员:

  《关于引进高层次法律人才建设福州现代化国际都市的建议》21405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局对高层次法律人才的引进工作高度重视。目前,福州市律师执业人数已经达到5073名,其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高层次律师人数为949名,占律师总执业人数的18.7%。当然,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我市涉外法律人才数量仍然较少,能以外语作为工作语言熟练开展法律业务的律师则更少。根据您的提案建议,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动高层次法律人才列入人才引进对象。现有人才引进政策主要针对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重点工程,重点是生物工程、海洋技术、农业新技术、环保技术、新医药技术、新材料技术、光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金融管理、外经外贸等,没有将法律服务作为专业领域,更没有明确将律师作为引进对象。我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将高层次法律人才明确列入人才引进对象。

二、做好高层次涉外法律人才提升工作。我局积极落实“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机制,推动我市设立法律服务行业高端人才专项培训经费,市律师行业党委2020年11月向市委两新工委提出申请,建议设立“福州市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专项基金”,申请额度为100万元,用于培养具有较高素质的领军型涉外律师人才,目前报告已转至市委组织部干教处商定,我局将继续做好沟通和跟进工作。通过设立培训基金,选送我市具有较强外语水平或境外教育背景的优秀青年律师出国(境)学习进修、给予奖励激励措施等手段,不断提升我市高层次涉外律师开展国际业务的能力和水平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岗永红

  人:陈霞英

联系电话:87806721

 

 

 

                          福州市司法局

                           202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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