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0-3000-2021-0000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21-03-10
  •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1403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司〔2021〕25号
  • 发布日期:2021-03-15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1403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榕司〔2021〕25号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时间:2021-03-15 15:47

黄丽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发展的建议》(第21403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福州市司法局认真贯彻省、市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的决策部署,坚持把推动公职律师工作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快制度建设,完善审批流程,狠抓规范化管理,公职律师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含在榕省直单位)203家单位开展了公职律师工作,公职律师总人数达557人,同比增长21.4%。 

  在制度建设上我们提请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推行两公律师制度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精简公职律师申请材料,将单位鉴定意见、工作经历、职前培训整合简化为一张申请表,压缩审查与决定时限至2个工作日,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同时在官网上发布办事指南,帮助指导申请开展申报工作。市律师协会设立公职工作委员会,制定了委员会工作职责和活动规则,认真履行对公职律师业务培训交流、权益维护和行业自律等工作职责在队伍建设上,我市在省内率先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制度,于2017年4月即将党委系统、人民团体纳入公职律师试点范围。我们着眼于发挥公职律师的职能作用,指导市律师协会针对公职律师的工作特点和培训需求,在福建会堂举办了“行政诉讼应诉技巧”沙龙等业务培训活动,将公职律师业务能的提升纳入整体培训计划,并定期举办两公律师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公职律师对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意见建议,提升服务管理的能力和成效;在作用发挥上,我们积极搭建平台,通过吸纳公职律师加入律师协会业务委员会、建立微信交流群、举办“两公”优秀律师评定工作会议暨征求意见座谈、“手机摄影赛”、“律师篮球赛”等活动创造条件,深入推进公职律师与社会律师融合交流,提高公职律师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发展的建议”,对于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推动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提出建议在法律层面,《律师法》暂未对“公职律师”作出明确规定,公职律师职能定位不清晰,保障公职律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但近年来,司法部高度重视《律师法》修订工作,下发《关于做好<律师法>修改调研工作的通知》(司明电〔2018〕10号)等文件,开展了广泛的调研论证,并将“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订工作”列入《司法行政改革任务清单》。因此,下一步工作中,我们结合司法部、省司法厅调研以及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积极通过省司法厅向司法部提出《律师法》修改建议,推动从法律层面明确公职律师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进一步明确公职律师的工作模式、任职程序、保障机制等内容,推动公职律师发挥更大作用。 

  第二,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今年,我们将加强对公职律师推进工作的考核督查,对全市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制度建立情况和作用发挥情况开展摸排调研,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同时提请市委、市政府将市、县两级党政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拟于2021年底前实现80%以上市、县两级政府设立公职律师的工作目标,并推动在2022年底前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与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效衔接的公职律师制度体系。 

  第三,加强指导,进一步规范对公职律师管理制度。2017年底,两办印发了《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7〕54号),建立了对公职律师相互衔接、协同发力的管理机制。一是由所在单位的法规、法律事务部门,承担本单位法律顾问办公室职责,负责本单位公职律师的日常业务管理,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对公职律师进行遴选、聘任、培训、考核、奖惩,以及对本单位申请公职律师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等。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公职律师日常管理、学习培训、考评奖惩等制度,健全完善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重要文件起草等工作机制,建立公职律师工作档案,定期向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通报公职律师工作信息;二是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公职律师的执业准入、业务监督指导、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处罚、个人执业信用信息管理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等;三是律师协会依法依规承担公职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业务培训和交流指导、律师权益维护、奖励和惩戒等行业自律工作。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通过组织走访座谈、培训交流等方式,进一步宣传政策法规,落实、规范对公职律师的管理。 

  感谢您对公职律师工作的宝贵建议,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关注,共同推动我市公职律师发挥更大作用。 

    

    

  分管领导:岗永红 

    人:王惠钦  

  联系电话:8335995113705930082 

    

    

    

  福州市司法局 

  20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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