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0-3000-2021-0000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21-02-19
- 标 题: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司〔2021〕15号
- 发布日期:2021-03-01
- 有 效 性: 有效
现将《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在此基础上,再接再厉做好2021年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奋力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福州市司法局
2021年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落实,取得良好成效。在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时,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迎难而上,主动作为,落实最严举措,主动靠前为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10个集体,12位个人获得省部级表彰,1个集体,1位个人获得厅局级表彰。市局蝉联8届省级文明单位,连续7年获评“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获评“2018-2019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称号;市法律援助中心连续5届20年蝉联“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荣誉。
一、坚持政治引领,党的领导不断强化
(一)学习贯彻新思想持续深化。坚持“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推动全系统强化武装、学深悟透、走深走实。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工作机制》和工作要点,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持续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抓好“学习强国”平台学习运用,推动新思想学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抓紧抓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强化日常一线干部考察,扎实践行“一线工作法”,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调研。
(三)新时代党建工作不断强化。市局机关成功举办党员大会并如期完成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召开福州市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顺利完成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作班子。围绕党支部达标创星,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市局15个党支部均达到3星以上,无软弱涣散党支部。开展市直机关服务中心“十百千万”、助力精准扶贫“双联双扶”等活动,组织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助力疫情联防联控,积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继续培树“司法为民”和律师党建工作品牌,统筹推进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按照“六有”标准推进离退休党支部达标创星水平,局离退休支部被评为首批省级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
二、围绕中心主动作为,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法治保障
主动融入“三个福州”和“三个年”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基层年”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开展民营企业免费法治体检,优化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行政审批效率。开展律师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落实“减证便民”,助推优化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涉疫情矛盾纠纷化解,高质量履行公证职能,顺利完成福州五城区普惠口罩公证摇号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7×24小时全天候热线服务,出台法律援助助力企业复工复产7项惠民举措。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服务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大局。组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建言献策工作组、党员律师法律志愿服务团和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法律服务团等团队,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体检”专项公益法律服务行动,主动对接参与全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等重点项目,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师协会组织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党员律师向疫情防控一线捐款捐物总额达200余万元。
三、统筹推进法治福州建设,法治环境不断优化
(一)全面深化依法治市实践。全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第四、第五及第六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以点带面,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面铺开,鼓楼区获评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出台《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工作方案》《福州市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福州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方案》,牵头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乡村建设,完成市政府重点课题“乡村振兴视域下我市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的实践与思考”调研。
(二)完善行政立法。聚焦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市域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完成《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福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修改)》等5项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府规章《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办法》,及时梳理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的法规规章,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办理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反馈56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等多次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对100多部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
(三)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882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875件。其中市政府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34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1件,承办省政府受理的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被复议案件33件。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化、常态化,建立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工作机制,2020年7月新机制实行以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共688件,出庭率达49.5%,较2019年的19.3%提升显著,府院联动工作卓有成效,获得尤猛军市长的批示肯定。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73件,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45件,提出纠错意见9件。成立疫情防控法律咨询服务专家组,为疫情防控提供法律意见39条。加强前置指导,共为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修改意见建议146条。
(五)强化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确认工作,市本级共有115家单位、县(市)区共有655家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已向社会公布。审核市直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执法文书等800多项。以“福州市行政执法平台”项目建设为载体,推进全市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六)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圆满完成“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及省级迎检工作,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三个清单”工作机制,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在全省率先制定《福州市国家机关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的工作指引》,制作播出广播直播互动栏目《我执法我普法》58期,单期最高观看人数突破36万。深化“一县(市)区一特色品牌”法治创建示范点建设,马尾区船政法治文化园获评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深化法治县(市、区)示范创建活动,全市现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72个。
四、深化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法治获得感不断增强
(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信息化水平有力提升。继续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基础,现已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实体平台,其中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73个、联络点2688个,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持续加强平台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进驻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e福州”和“支付宝”APP,联动公安110报警热线、福州12345热线,基本形成线上热线、网络平台“全科诊断”,线下实体平台“精准治疗”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格局。全市12348热线累计接听来电逾31928人次,解答网络实时咨询54714条。
(二)综合法律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全市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538件(群体性案件37件、587人次),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8千多万元。全市办理各类公证104614件,司法鉴定27761件,行政审批2573件,全力实行“放管服”改革,推行当事人承诺制和“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改革,把78个审批事项全部列入“一趟不用跑”事项,将40个事项列为“即办件”。全市新增鉴定机构6家,现有司法鉴定机构43家,15家通过国家级认证认可,21家通过省级认证认可。全市现有律师事务所295家,执业律师4887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常态化,驻村(居)律师在基层村(居)举办法治宣传讲座400余场,帮助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5万多件,调处纠纷1300余件,使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方便、高效的法律服务。在福建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我市首家民营企业律师事务部,走在全省前列。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实施,圆满完成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福州考区考务工作,实现“十个百分之百”工作目标。2020年福州考区共计8511人次参考,成绩合格人数为1646人,创历史新高,居全省之首。
五、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扎实有效。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调解,开展防范“民转刑”专项活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牢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全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963个,实现173个乡镇(街道)、2604个村(居)全覆盖,调解员总数达8298人。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15543次,预防纠纷12603件,调解案件21620件(涉疫情纠纷1867件),调解成功21617件(涉疫情纠纷1861件),调解成功率达99.99%。推动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联动,努力实现医患纠纷多元化解。全年共接访医患纠纷投诉176件(涉及死亡的重大医患纠纷70件),立案166件,结案133件,结案率为81%,赴现场应急处置重大医患纠纷31起(57场次)。
(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健全。全面完善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等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全市有17家律师事务所设立了律师调解工作室;全市共计750余名律师驻点市信访局、公检法等单位,接待涉法涉诉信访群众1300多人次。加强“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建设,推进个人调解作室建设及品牌调解工作室培育。目前全市共建立93个“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108个个人调解室、2个省级金牌调解工作室、12个市级金牌调解工作室和29个县级金牌调解工作室,其中省级金牌调解工作室数量居全省首位。
(三)社区矫正工作有序推进。强化“市、县、乡”三级信息化监管力度,探索“智慧矫正”建设,在仓山区试点开展社区矫正移动执法应用建设。抓好社区矫正执行工作规范化,编写社区矫正执行工作规范化指引,推进县级矫正中心规范化和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全面开展《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市县两级社区矫正机构全部按要求完成机构设置并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持续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创新探索“教育帮扶+”社会力量社区矫正工作模式,有力提高教育帮扶质量。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008人,解除矫正3090人,现有在矫社区矫正对象3873人。
(四)管理帮扶水平稳步提升。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机制,全市新增刑满释放人员4850人,在册刑满释放人员22855人,其中监所释放2429人,开展无缝衔接2393人,衔接率98.52%。持续开展生活困难刑释人员救助帮扶,累计安置三无人员3人,三假人员4人,促进就业98人,发放救济金75130元。
六、持续推动改革创新落地见效,司法行政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全面落实《福州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等试点工作文件,共办理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8000多件,推动降低办事成本和提高办事效率。
(二)自贸法制保障工作体系基本构建。持续完善“规则+智库+联系点”三位一体专题组管理机制和“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四位一体自贸法制保障体系,深入开展自贸区福州片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三)公证信息化建设实现跨跃式发展。全市公证机构提供“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公证服务超过5.7万件。全市16家公证机构全部开展“互联网+公证”工作,实现全部公证事项100%可“掌上”预约,除法定的须面对面办理事项外,100%实现了全流程线上办证。市公证处在全省首创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在全省率先上线公证电子证照接口,引进全市第一台公证自助服务终端机,打造包含线上申办、远程视频、电子签名等在内的综合性“智慧公证”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办证效率、优化公证服务。
(四)律师执业环境持续改善。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贯彻落实<进一步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通知>实施意见》,率先在全省通过联合发文形式对看守所提供非工作日会见、延时会见等服务举措予以制度固化,使律师会见权益得到实质保障。
(五)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实现全覆盖。组建刑事辩护律师库,细化刑事专业分组,在市本级已组建8个专业小组包含近300名辩护律师库的基础上分别建立各县、区刑事辩护律师库。统筹全市刑事辩护律师资源,缓解部分县区律师资源紧张问题。全市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0473件,其中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案件2776件,认罪认罚法律帮助7341件,达到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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