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0-3000-2020-0001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20-03-11
  • 标    题: 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司〔2020〕35号
  • 发布日期:2020-03-18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通知
榕司〔2020〕35号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时间:2020-03-18 17:16
 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在此基础上,再接再厉做好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和发展各项工作。

 

 

福州市司法局

2020年3月11

 

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9年,是司法行政系统完成机构重组、全面履职的开局之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紧扣“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新定位,强化“省会排头兵”意识,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18个集体,9位个人获得省部级表彰,19个集体,18位个人获得厅局级表彰。市局蝉联7届省级文明单位,连续7年获评“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获评“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和“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单位”;牵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福州市获评“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荣誉称号;市法律援助中心被中宣部命名为第五批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蝉联5届司法部“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

一、政治引领、党建先行,进一步强化党的建设

(一)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印发《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二是强化廉政建设,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谈话和廉洁纪律专项督查,规范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明休假期间纪律和规矩意识,狠抓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

(二)深入细致做好接受市委巡察各项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将接受巡察监督当作加强党性锻炼、检验工作成效、查摆整改问题的机会,认真查找党组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落实整改责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巡察组发现提出的问题主动认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

(三)全力投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先行融入,通过集中学习、下沉司法所、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教育全体党员不忘初心、服务为民、务实笃行、勇担使命。坚持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组织“践行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等专题研讨会13次;广泛收集意见建议16条;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27次,认真查摆主责主业、争当排头兵等方面问题14个,整改完成问题14条。切实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四)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党建各项工作。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积极开展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持续开展“双百”创建活动,深化“贯彻十九大、提振精气神”大宣讲活动,不间断推动“学习强国”平台运用,推动党员全面学、系统学、跟进学、延伸学,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首次开展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述职大会,召开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举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暨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年”活动等,提高新时代律师行业党务工作者的党性修养和工作水平。

二、围绕大局、敢为人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主动融入中心工作。围绕“三个福州”和“三个年”建设,扎实开展“服务基层年”活动。组建律师服务团队,开展民营企业免费法治体检,优化公证服务,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指导企业、商圈、商贸协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基层提升纠纷调解处置水平。落实“减证便民”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夯实基层法治工作基础;选派机关干部蹲点基层司法所,聚焦问题,发挥参谋者、推动者、支持者的作用。

(二)立足本职,全力服务扫黑除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强化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辩护指导,开展社区矫正扫黑除恶“深化攻坚年”专项行动等,深化线索摸排,狠抓源头治理。今年以来,梳理排查社区矫正人员8544人次,开展专题教育205场次,一对一谈话教育2473人次,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三)精准服务,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设立福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规范市场主体的再生和退出。开展律师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率先推动开展自贸区行政审批事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配合省委依法治省办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助推优化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聚焦乡村振兴,牵头助力法治乡村建设。组织开展法治乡村建设示范点调研,因地制宜探索乡村振兴福州模式。强化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督查,梳理制定《2019年度福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乡村建设专项小组县(市)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可量化、可证明、可比较。

(五)大力开展隐患排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大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工作部署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各类大排查大走访活动,牢筑“第一道防线”,确保春节、“两会”、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和国庆等重要时期的安全稳定。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14805件,调解成功14790件,调解成功率达99.9%,共排查纠纷9979次,预防纠纷6979件。新增刑满释放人员5231人,其中监所释放2443人;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530人,解矫3791人,现有在矫3890人。

三、统筹协调、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切实履行全面依法治市统筹协调职能。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规划法治福州建设“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福州市人民政府名义申报“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示范市”(单项示范创建类)和推荐鼓楼区人民政府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综合示范创建类)均已通过初审。

(二)行政立法更加科学。认真落实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福州市社会信用条例》、《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等6项法规项目,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以市政府令形式公布《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修订)》《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和《福州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3项规章。成立福州市政府立法评审委员会,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完善立法部门协作机制,优化立法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三)复议案件审理更加规范。积极创新行政复议审结方式,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矛盾。与法院、信访部门、政府主要执法部门建立行政争议化解联动机制。加强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和执法规范化能力建设,优化市级依法行政绩效考评指标设置,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

(四)合法性审核更加严格。及时报送备案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32件。严格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67件,登记备案符合登记条件的规范性文件163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推进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调整福州市法律顾问智库成员名单,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五)执法监督更加突出。夯实规范行政行为制度基础,累计完成市直部门权责事项、办事指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合法性审核2000多项。推动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创新。开展全市范围执法单位落实“三项制度”情况摸底和专项调研,督促落实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16项工作任务、39项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运行。

(六)普法依法治理更具实效。一是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作上线全省首档常态化“谁执法谁普法”广播直播互动访谈栏目《我执法我普法》43期,搭建广播、微信、客户端、网络全媒体的“互联网+普法+N”传播新格局。建立推行行政案件庭审旁听制度,通过组织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增强我市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二是持续优化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创建,组织开展优秀地域特色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成功举办“12·4国家宪法宣传周”大型法治文艺汇演活动,持续推动法治文化深入人心。三是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建立福州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动态管理制度(试行)的意见》,着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

四、服务民生、高效便捷,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公共法律服务运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规范化建设,日常对平台运行情况进行日监听、周回访、月通报、季分析、年考评并定期通报。2019年,热线平台共接听群众来电咨询25723人次,录入工单21402条;“福州掌上12348”新增关注人数2300人,推送文章共207篇、浏览相关资讯 175043人次;12348福州法网在线律师解答实时咨询16502条,处理留言件446件;线下实体平台,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群众23746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9714件,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接待群众29362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9876件;办理12345诉求件799件。

(二)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统筹全市13个法律援助中心、2851个人民调委会、14家公证处、35家司法鉴定机构、190家律师事务所,联动福州仲裁委员会、公安110、福州12345、福州市妇联等部门,进一步推动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发展。热线平台派驻14名执业律师全业务咨询,12348福州法网和“福州掌上12348”提供咨询、预约、法援申请等多项法律服务,全市已形成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热线、网络平台“全科诊断”,线下实体平台“精准治疗”的新格局。在全省首创把民商仲裁服务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节约诉讼成本,化解积案压力。在全省率先实现掌上村(居)法律顾问查找呼叫一键通功能和无缝对接12348中国法网,群众动动指尖,就能获得权威的法律咨询意见书。2019年5月,中心参与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中司法部“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展厅建设工作,在现场展出触屏一体机、自助柜员机、法律服务机器人等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极大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在我市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取得新实效。升级公证办证系统、压缩办证时限,全部公证事项办证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全年共办理公证46502件。大力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提速增效年”活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51项行政服务事项按照新标准、新模板重新制作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共受理各类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1700多件。司法鉴定业务收入突破5000万元,在全省司法鉴定行业“大练兵大比武”竞赛中取得总成绩第一名。积极应对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全面实施机考的新变化,圆满完成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做好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重点人群法律援助工作,做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02件,接待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咨询24166件,办理群体性案件88件、915人次。

五、突出重点、破解难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

(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福州市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构建县(市)区调解中心、乡镇(街道)调委会和村(居)调委会的三层工作网络,完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多维网络,实现人民调解组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层多维体系。目前,全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3149个,实现了173个乡镇(街道)、2908个村(居)全覆盖,调解员总数达11514人。大力推进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以全市82个个人调解室为依托,积极培育县、市级金牌调解工作室。

(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应急调处机制,出台《公安110报警服务平台与12348法律服务平台联动处置纠纷的工作意见》,对公安110接报非警务类涉及医患、邻里、家庭成员、婚恋等4类纠纷事项,做好线上线下人民调解联动处置工作。指导相关行业部门依托行业协会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省率先加快推进“两代表一委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目前,全市进驻派出所(边防所)调解室163个,设立在法院调解室36个,检察院调解室9个,信访局调解室11个。

(三)完善医患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推动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联动,努力实现医患纠纷多元化解。2019年,全市接访医患纠纷投诉250件,立案202件,结案165件,结案率80%,赴现场应急处置54起(106场次)。

六、着眼稳定、严控风险,强化特殊人群管控

(一)社区矫正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筑牢安全底线。扎实开展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时期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和社区矫正“百安活动”,坚持日值班和零报告,严格监督管理,精准矫治,防微杜渐。二是夯实工作基础。推进县级矫正中心和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培育社会公益组织参与社区矫正非管理类工作,指导建成福州市崇新社区矫正服务中心。三是高质量开展特赦工作。强化部门联动,严格审慎完成特赦工作的每一环节,严把摸排甄别关、调查取证关、风险评估关和报请特赦关,严守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开展特赦工作,报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特赦社区矫正对象232名。

(二)管理帮扶水平显著提升。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排查走访专项活动,强化分类管理,加强重点管控。全市新增刑满释放人员5231人,其中监所释放2443人。建立以司法所工作人员为核心,专职社工为基础,村居街道工作人员为依托,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四级安置帮教工作队伍,形成司法所、村居及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教模式。

七、聚焦创新,激发活力,大力推动司法行政改革

(一)扎实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全面启动律师驻法院的调解工作室建设,推动市中院印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解决律师参与法院调解工作的经费保障问题。

(二)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机构驻诉讼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在全市13家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现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站全覆盖。甄选113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聘为特邀调解员,制定律师调解工作室规则、律师调解流程图,增强律师调解工作的可操作性。

(三)创新法律援助律师指派方式。在全省乃至全国首创“智慧法援智能指派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构筑全面客观的律师评价体系,使案件指派更加智能化,有力提升律师办案积极性、援助服务高效性和受援人评价满意率。

(四)推进执法改革创新。承担制定福州高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方案等市委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完善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工作举措,深入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五)着力推动自贸区法制保障工作创新。推动“信用自贸”建设,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率先将信用修复信息纳入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告知受处罚人的信息范围,保障失信主体的合法权益。

八、真抓严管、提升能力,抓实干部队伍建设

(一)加强干部教育,提升干部能力。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各项党内法规,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理念入心入脑。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培训,利用各类网络平台进行自学,提高学习效率。扎实开展“一学三比”大练兵提高年活动,全系统举办各类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培训115次,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人员2835人次,有力促进干部能力提升。

(二)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和职级套改。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有序推进机构改革工作,将原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全面梳理职责清单,合理分工,优化调整,确保岗位职责合理设置、工作力量科学配备,实现人员团结、人心融合,开启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新起点,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高质量完成职级套改工作,切实做好干部提任及机关参公单位人员职级晋升,完成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录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扎实践行“一线工作法”。7月下旬至9月底,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分三期下沉司法所,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开展为期10天的跟班工作学习。下沉司法所期间,机关干部参与入驻司法所全部工作,熟悉各项业务,密切联系群众,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全局干部下沉司法所蹲点调研参与调解案件48件,化解矛盾纠纷33件;进村入户92次,走访群众、特殊管控人员780余人次。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调研情况,认真撰写调研报告9篇并开展相互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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