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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司法局、民政局:
近年来,我市各县(市)区深入、扎实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有效增强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观念,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按照《关于开展福州市“民主法治村(社区)”评选工作的通知》(榕司〔2016〕131号)要求,经过逐级推荐、审核、公示等程序,市司法局和市民政局决定命名鼓楼区南街街道杨桥河南社区等26个村(社区)为福州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希望被命名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推动农村和社区法治创建活动再上新台阶。
附件:福州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名单
福州市司法局 福州市民政局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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