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0-2708-2019-0004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19-09-12
- 标 题: 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福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司〔2019〕192号
- 发布日期:2019-09-23
- 有 效 性: 有效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为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决定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现将《关于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司法局要根据市里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加强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各牵头部门要牵头抓总,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统筹协调。请将此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将推荐报送有关报刊媒体。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召开主题实践活动会议,进行交流学习,推动工作落实。
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 福州市司法局
2019年9月12日
关于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
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为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推动“三个福州”三年专项行动,推动我市产业实现大发展、大提升,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的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宣传活动安排部署,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时间安排
活动从2019年9月开始至12月底。
9月印发活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请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司法局结合实际明确本系统本地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的重要举措,作出具体部署。
9月至12月中旬,推进落实。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重点突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三大攻坚战”、“三个福州”建设、乡村振兴、扫黑除恶、服务民营经济、企业走出去等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分专题、分阶段开展集中宣传。12月上旬,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推动“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形成高潮。
12月下旬,进行总结交流。
三、主要任务
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面向全社会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宣传宪法和党内法规;大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正确引导法治舆情,形成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一)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1.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学习,结合“法治大讲坛”、“双百”活动开展系列宣讲活动;加大社会宣传普及力度,主动做好对外宣介。(牵头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
2.以“维护宪法权威 礼赞我的祖国”为主题,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的活动,并在“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上展播。(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3.积极开展第16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活动。鼓励支持各地各部门组织法治书画、法治摄影、法治微电影等评选征集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
4.按照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集中宣传近年来我市平安建设和政法工作成效。(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5.在各种网络平台上推送宪法法律宣传公益广告。(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
6.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用好福州市宪法宣讲团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好“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7.主动融入“三个福州”建设,抓住“六区叠加”赋予的政策利好,大力加强保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持经济稳定较快增长、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8.积极开展“普法惠民”“智慧普法”等活动,以满足两岸同胞更加多元化的法律需求。(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9.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农村基层地区开展法治文化惠民演出等活动。(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司法局)
10.精心制作《法治宏篇》系列专题纪录片。(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11.组织开展好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和汇演活动。(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二)围绕“三大攻坚战”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12.推进“法治扶贫”,组织开展好“宪法进万家”“脱贫攻坚·法治同行”等活动,组织开展好2019年扶贫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市司法局)
13.围绕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运用法律渠道和手段解决劳动纠纷,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相关工作,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
14.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开展以案普法,对打击非法集资和网络违法犯罪等社会热点案(事)件进行法治解读和舆论引导。(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15.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10周年纪念宣传,开展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食品药品生产销售企业中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诚信守法教育。(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
16.组织好知识产权宣传,突出知识产权保护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提高全社会“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意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
17.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加强环保执法中的普法宣传,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法治观念。(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8.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在全市推出一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示范样板;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牵头单位:市委乡村振兴办、市司法局)
(三)围绕扫黑除恶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19.面向社会公众编制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政策意见和典型案例进行大力宣传。(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四)围绕服务民营企业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20.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就产权保护、税费负担、企业融资、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民营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点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政策法律法规解读宣传,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牵头单位:市工商联、市司法局)
21.开展民营企业、台资企业的“法治体检”活动,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促进民营企业、台资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牵头单位:市工商联、市委台港澳办、市司法局)
22.开展自贸区福州片区法制保障工作。(牵头单位: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市司法局)
(五)围绕“企业走出去”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23.指导从事涉外业务的市属企业开展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风险防范研究,组织市属企业编写合规管理重点领域工作指南和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案例集。(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司法局)
24.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颁布为契机,开展外商投资相关法治宣传,并适时举办《外商投资法》专题讲座。(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司法局要坚定不移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组织开展好“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坚持守正创新、开拓奋进,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司法局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主动为大局服务,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行业特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把“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全民普法的重要任务,同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安排,注重部门协作配合,认真抓好落实推进。
(三)做好宣传报道。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运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和公交、出租车移动显示屏等载体,把服务大局普法宣传有机融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宣传活动总体安排。各级各类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利用重点栏目、重要时段,开展普法宣传,充分报道各地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和社会效果,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四)增强宣传实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从实际出发,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加强以案普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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