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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司法局:
现将《福建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关于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等两项工作报备的通知》(闽司矫〔2017〕2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将两项工作报备内容于11月25日前通过内网OA邮箱上报市局社区矫正管理局。
福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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