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0-2708-2013-0001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13-03-07
- 标 题: 关于开展“关爱山川河流 建设美丽福州”社区服务主题活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司矫〔2013〕3号
- 发布日期:2013-03-07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
3月5日为“向雷锋同志学习”纪念日,3月9日为保护母亲河日,3月12日是植树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市文明办要求,现就组织在矫人员开展以“关爱山川河流建设美丽福州”为主题的社区服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爱山川河流 建设美丽福州
二、活动时间
2013年3月
三、活动内容
1.以3·12植树节为契机,开展“美丽福州 绿满榕城”社区服务活动。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植树造林、护花种草、认养绿地、认养古树名木等绿色文明活动,建设各种形式的“曙光公益林”。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福州、美丽福州做贡献。
2.开展“美丽福州家园清洁”社区活动。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治脏、治乱、治污,除“四害”,清理卫生死角,确保家园环境清洁。
四、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统筹安排,结合各单位实际,开展独具特色的、主题鲜明的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各单位要做好信息(含文字、图片或影像资料)的采集,总结活动开展情况。3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含总结、图片或影像资料)报送我处。
福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处
2013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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