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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县(市)区职改办:
经福州市律师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李榕森等8人具有四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资格取得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具体名单如下:
李榕森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邱 凯 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
吴雅榕 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
张凤娟 福建瀛榕律师事务所
林坤鑫 福建瀛榕律师事务所
苏绵莲 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
陈志光 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
黄灵超 闽清县法律援助中心
福州市司法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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