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0-2710-2021-0003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21-11-04
- 标 题: 福州市司法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公布江安南等30人具有律师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司职改〔2021〕5号
- 发布日期:2021-11-05
- 有 效 性: 有效
各有关县(市)区职改办:
2021年10月15日,经福州市律师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江安南等30人具有四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取得时间自评审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人员名单附后,请予公布。
福州市司法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四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30人)
(一)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1人:
江安南
(二)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3人:
朱芳、马兰花、秦飞
(三)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1人:
蔡丽婕
(四)上海建纬(福州)律师事务所1人:
王丹
(五)北京德和衡(福州)律师事务所4人:
李炫桦、王云林、游江伟、余华钦
(六)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7人:
徐宇丹、曹春源、姚瀚、陈佳、郑雅莉、林小莉、
马德珍
(七)福建大中律师事务所2人:
于伟、林郭燏
(八)福建瀛榕律师事务所1人:
官紫云
(九)福建知望律师事务所1人:
孟麦娟
(十)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1人:
陈承正
(十一)福建景言律师事务所3人:
吕元辉、余楷臻、江静怡
(十二)北京市炜衡(福州)律师事务所3人:
邱星、林峰、吴和镇
(十三)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2人:
江长祥、柳黎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