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0-2710-2021-0003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21-08-23
  • 标    题: 福州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领取202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 发文字号: 榕司公告〔2021〕4号
  • 发布日期:2021-08-2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领取202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榕司公告〔2021〕4号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时间:2021-08-24 15:42
 根据福建省司法厅相关通知,现将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福州市领取202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证范围

20217月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司法部核准的人员,需按照网上预约时间申领证书。

尚未解除隔离人员须延期领证。

二、发证时间

2021826日至830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三、发证程序

(一)网上预约

1.时间:请申领人于8248时起网上预约领证时间。

2.方式及步骤:通过下载e福州APP软件进行预约。具体操作步骤说明如下:

登录e福州APP网页-选择点击“办事”(网页下端)-“预约办事”(网页上端)-“福州市行政服务大厅”-“司法公证”-“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预约领证的日期和时间段。

3.申领“八闽健康码”:通过下载闽政通APP软件获取。

(二)现场领证

1、方式:申领人应当严格按照网上预约的日期和时间段,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领证,并签字确认。

申领人经专门通道进入现场前,须出示八闽健康码(绿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请严格遵守现场秩序,配合工作人员引导,有序排队等候,保持安全间隔1米以上距离。

2、地点: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市涉及行政审批技术服务大厅(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乘公交车22路、53路、121路、177路可到达)。

 

四、注意事项

(一)证书申领人员应当遵守福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查,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领证人员进入现场前,需测温和验码。如健康码为非绿码须出具领证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为避免领证现场人员聚集拥堵,请申领人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自觉按照网上预约日期和时间段抵达现场。

(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仅限本人领取,不采取邮寄或委托等其他方式发放。如本人不能在上述期间前来领证,可另行通过电话预约时间。

(五)如有不详之处,请拨打咨询电话:0591-83319614。

 

                

 

 

福州市司法局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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