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0-2710-2020-0001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20-03-17
  • 标    题: 福州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司〔2020〕42号
  • 发布日期:2020-03-19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榕司〔2020〕42号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时间:2020-03-19 11:19

各县(市)区司法局,法律援助机构,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现将《关于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司法局 

2020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落实好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勇担责任、创新方式,将法律援助服务抓细抓实,确保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不中断,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现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开辟绿色通道。重点保障农民工和中小微企业困难职工合法权益,为当事人在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劳动就业和劳务纠纷等提供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一体化服务。 

  二、简化审批程序。对通过网络提交的援助申请当天审批。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农民工涉及讨薪、工伤赔偿的事项,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日指派。对于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等紧急或特殊案件,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三、扩大援助范围。疫情防控期间对因退票、房屋租赁、劳动关系等与疫情和复工复产相关的法律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免审查案件范围。 

  四、践行为民理念。要强化线上服务功能,引导群众优先通过法律援助服务热线以及“福州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12348福州法网”等网络平台进行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预申请,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不见面”“不打烊”的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五、提供精准服务。组建“专项律师法律服务团”,为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多发、热点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六、提高援助质量。要指派业务精通的律师办理相关事务,通过法律援助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监控,主动联系受援人对服务质量进行动态监管。 

  七、强化责任担当。针对如何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遇到的劳动关系问题,主动向企业和社会公众发布法律援助服务指引。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促进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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