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0-2710-2019-0004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19-09-26
- 标 题: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州市司法局关于聘任丁诗婷等69名律师为律师调解员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司〔2019〕198号
- 发布日期:2019-09-30
- 有 效 性: 有效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7〕105号)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司〔2017〕346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州市司法局决定扩大律师调解员人员规模,进一步提高多元化解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夯实人才基础。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甄选、培训,现决定聘任丁诗婷等69名律师担任驻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律师调解员,聘期三年(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附件:《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州市司法局第二批驻人民
法院调解工作室律师调解员名单(以笔画排序)》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州市司法局
2019年9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