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0-2710-2019-0003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19-07-08
- 标 题: 福州市司法局关于2019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工作者年检考核的通告
- 发文字号: 榕司〔2019〕149号
- 发布日期:2019-07-09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司法局: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第137号令)第29条、30条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第138号令)第40条、41条的规定要求,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榕司〔2019〕93号),从今年4月下旬开始,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2018年度的执业情况进行考核。截止2019年5月31日,全市共有18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和10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年检考核(名单见附件1),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注销执业,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暂缓年检(名单见附件2)。
附件:1.全市通过2019年度年检考核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单
2.全市未通过2019年度年检考核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单
福州市司法局
2019年7月8日
附件1
全市通过2019年年检考核的基层法律
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单
通过2019年度年检考核共18个所105人:
(一)鼓楼区(1所,12人)
1.正鑫法律服务所
王利强、谢振彬、李勇、李晨辉、林进、温志珍、魏无私、林建峰、俞英、黄信权、沈 勇、刘太亮
(二)台江区(1所,9人)
1.求真法律服务所
彭丹云、黄德斌、陆明辉、黄玉贵、叶伦腾、唐勇、林新和、吴嘉增、邱国新
(三)福清市(5所,27人)
1.福清中心法律服务所
程天栋、陈绍恒、陈俞恩、俞兆由
2.高山中心法律服务所
林代禄、陈明景、钟志春、高爱华、李贵芳
3.海口中心法律服务所
陈 英、郭华代、陈乐明、陈敦华、陈灿平、陈纪龙
4.龙田中心法律服务所
施家隆、王开国、廖明、郭天雄、严林英
5.融城法律服务所
许炳福、林承保、余美钻、郑书雄、游 辉、何 群、俞好云
(四)连江县(9所,43人)
1.第一法律服务所
林 菲、陈 微、何德乐、林丽梅、刘红梅、邱 焰、游 清、郑曼柯
2.第二法律服务所
林福强、雷高光、吴天朋、杨 惠
3.第三法律服务所
吴晓燕、陈钰(兼)、詹长泉、詹德忠、张伟、庄岩云
4.第五法律服务所
叶世光、程平枝、兰瑞兴、林本其、谢雪燕
5.第六法律服务所
翁贤光、孙如群、陈飞鹏
6.第七法律服务所
林承添、林浩基、林家旭、林新福、王健青、张孝福、郑国俤
7.第八法律服务所
陈文元、李芳娟、李珍华
8.第九法律服务所
林国辉、连素红、林顺伙
9.凤城法律服务所
何玉燕、林孔信、郑香诗、丁书云
(五)永泰县(1所,6人)
1.樟城法律服务所
黄春绥、刘赛花、林家月、侯锦清、程顺建、侯凌云
(六)闽清县(1所,8人)
1.坂东法律服务所
苏俊文、刘长国、汪孝标、陈立云、张维发、罗训雪、
许东升、詹世开、包向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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