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0-3000-2019-0001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19-04-12
  • 标    题: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2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司〔2019〕78号
  • 发布日期:2019-04-15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2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榕司〔2019〕78号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9-04-15 09:37
施华明代表

    《关于我市开展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值班律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第1420号)由我单位会同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出台律师值班与办案补贴标准,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工作要求,福州作为试点城市,于2016年12月启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福州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主动作为,积极探索适应本地发展实际的补贴标准及工作模式。如,福清市通过市长办公会议,议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律援助、法律帮助补贴标准参照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实行一案一补,按人头分阶段计算。其中:侦查阶段每案按300元计算;审查起诉阶段和人民法院在一审阶段自行决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每件按800元计算;一审阶段人民法院经公诉机关建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每件按200元计算。试点工作期间,福清市财政每年安排68万元,作为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专项经费。同意由福清市司法局负责招聘3名法律援助中心辅助人员,聘期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结束。再如,马尾区通过区委政法委专题会议,长乐市公检法司联合向市政府打报告,明确了补贴标准、专项经费、招聘辅助人员等问题。2016年12月至今,全市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2675件,案件类型涵盖危险驾驶、盗窃、容留他人吸毒、走私物品等罪名,有效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10月,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地位。2019年3月,司法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补贴标准(法律援助机构派驻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的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等法律帮助的补贴标准)按工作日计算。值班律师为认罪认罚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补贴标准,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件或者按工作日计算”。这就意味着从国家层面已经明确了律师值班以及提供法律帮助补贴计算方式。结合司法部、财政部的文件规定及省司法厅出台实施意见后,福州市司法局将与市财政局在综合考察、调研前期各地试点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对接、沟通、合作,联合出台福州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律师值班及法律帮助案件补贴标准的指导性意见。同时,该指导性意见也会根据您的建议,争取加入相关的激励机制,以提高值班律师服务的积极性。   

    二、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完善值班律师工作机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一项新的试点工作,福州市司法局克服“无先例可循”的困难,积极探索,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值班律师服务质量与水平,有效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推进试点工作的稳步开展。 

    一是出台规范性文件,提升工作监督管理水平福州市、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市、福清市、连江县、罗源县、永泰县等地的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安等部门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试行)》等十一份规范性文件,明确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权利保障,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机构与公、检、法机关的工作协作模式,从制度层面保障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是建立日常工作衔接联系制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各法律援助机构确定专门的工作人员作为与法院、看守所对接的联络员,接收、登记、初审、流转审批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并负责法律援助日常相关工作的联系协调。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建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的微信联系群,由驻法院值班点的律师在工作群内履行值班签到、案件报告等工作职责,遇到问题可以由市中心或公、检、法机构的联络员及时予以指导。 

    三是细化律师工作要求,确保服务质量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以接受指派、会见等案件办理环节为节点,就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应完成的“规定动作”制作具备较强可操作性、实用性的操作规范,并相应梳理出应告知范围清单,修订《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试点工作笔录》和《认罪认罚从宽法律意见书》模板,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工作的条理化和规范化。 

    四是开展培训与调研等活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与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共同主办“司法改革与刑事辩护”论坛,邀请全国刑事辩护领军人顾永忠,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何东青等专家,从不同的视角和维度分析探讨试点工作成效以及对“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的把握,为福州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速裁工作带来新的启发和指导。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通力合作,完成题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背景下刑事法律援助制度面临的挑战与机遇课题——以值班律师制度为视角》的课题报告,目前该报告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分管领导:丁   

    联 人:陈闽霞、王   

    联系电话:87112946、83217163 

  

  

  

福州市司法局 

                            2019年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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