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0-2702-2018-0003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18-10-25
  • 标    题: 福州市司法局 福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司〔2018〕238号
  • 发布日期:2018-10-3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司法局 福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
榕司〔2018〕238号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8-10-30 16:31

   各县(市)区司法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大力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根据《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闽司〔2018〕223号)和市政府要求,市司法局、市农民工办联合制定了《福州市“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品牌建设开展情况及时报市司法局、市农民工办。 

  市司法局联系人:王焓,0591-83217163fzlac001@163.com 

  市农民工办联系人:李琰,0591-873051802323129184@qq.com 

    

  附件:福州市“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 

  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福州市司法局          福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18年1025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州市“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 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闽司〔2018223号)精神,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加强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力度,市司法局、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市农民工维权工作实际,就全市范围内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推进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推进司法部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农民工工作的部署要求,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从“防范、主动、全覆盖”着眼,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农民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中国幸福第一城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防范、主动、全覆盖”为重点,创新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围绕服务农民工就业创业、劳动权益保障、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任务,加大普法力度,预防和减少农民工劳动权益纠纷,为农民工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推动实现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努力实现应援尽援,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三、任务措施 

  (一)推进“互联网+”,为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利条件。推进“互联网+法律援助”工作模式,推动全面实现法律援助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服务、网上监督。积极发挥12348”福建法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作用,引导农民工通过网上申请、热线电话、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及时获得免费法律咨询、代书、调解、代理等全天候法律服务。依托镇(街)、村(居)法援工作站(点),方便农民工就近获得法律服务,畅通申请渠道,打通法律援助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企业开展送法活动,对需要帮助的农民工提供签订劳动合同指导,避免因未签订或不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农民工维权难、执行难。组织法律服务团队深入社区、乡村、工地和农民工用工企业,面向农民工组织劳动保障法律讲座,引导企业和帮助农民工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健全农民工讨薪维权组织网络,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援助依法维权。加强农民工欠薪案件信息沟通,及时了解农民工法律援助需求,为农民工提供精准法律援助。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和劳动监察机构应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设置法律援助公告栏,公布联系电话、援助范围、受理程序等维权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维权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援助依法维权。 

  (四)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便捷、快速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群体性案件和行动不便的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可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受理;对情况紧急的案件可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材料手续。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执行,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案件的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加强城际间、省际间司法局、农民工办的协调合作,就异地调查取证、提供法律援助等事项开展协作。全面落实市人社局、司法局《关于推动发挥法律援助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多元处理机制中作用的通知》榕人社仲20187要求,在全市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实现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案件受理窗口)全覆盖。选取农民工争议案件多发的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开展试点,在人民法院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窗口,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维权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快速处理。 

  (五)加快案件办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切实提高服务农民工意识。根据农民工特点结合“12348”福建法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为更多的农民工网上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利,逐步实现融合电话、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法律援助服务。组建法律援助律师专家库,发挥农民工专业律师服务团队作用,鼓励更多的名优律师参与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加强案件跟踪督导,全方位监管案件质量。联合开展“福州市十佳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例”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报送省司法厅和省农民工办,确保农民工法援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让农民工享受到更高品质的服务。 

  (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推动相关国家机关开展农民工权益保障法治宣传工作,切实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把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融入农民工权益保障宣传活动中去,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充分利用农民工集中外出打工、节假日返乡等时机,联合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市律师协会公益诉讼与法律援助委员会,在仓山区、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主题宣传活动,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集贸市场、企业、工地等农民工聚集地,精准宣传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利用微博、微信、网站等网络平台,有条件的地方积极争取联合传统媒体,告知农民工享有的劳动权益,提示签订劳动合同及留存用工证据,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在岁末年初农民工欠薪案件高发时期,司法行政机关配合农民工办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农民工治欠保支专项活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安排。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市司法局共同部署品牌建设工作及宣传推广,并协调有关部门推动落实相关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农民工新需求,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和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推动将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列入政府公共法律服务项目购买清单,增强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专业化水平和服务实效,增强农民工的法治获得感,着力破解“最后一公里”难题。 

  (二)加强示范引领。为加强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的示范引领作用,市司法局选取马尾区作为全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从现在开始全面启动,2019年初见成效,2020年取得明显成果。适时组织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精品案例评选活动,通过立典型,树先进,鼓励多办、办好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各地要及时梳理和总结活动成效,报送先进典型和优秀案例,营造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品牌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县(市)区司法局、农民工办要加强与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和定期沟通机制,依法办理农民工权益纠纷案件。要整合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人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农民工服务志愿者等服务力量,加强团队协作,更好地为农民工服务。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级要依托本系统宣传渠道,同时在广播电视报刊、平面广告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运用公益广告、动漫、微视频、手机报等宣传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互动及服务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要加强农民工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积极配合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做好每年一度的全省十佳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要及时梳理和总结品牌活动成效,总结并上报服务农民工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全力营造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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