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0-2701-2020-0003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0-07-17
  • 标    题: 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中共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福州市司法局 印发《关于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法普组〔2020〕1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0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中共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福州市司法局 印发《关于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榕法普组〔2020〕1号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时间:2020-07-20 17:00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司法局,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有关工作部署,我们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将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报至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联系人:李勤,联系电话:83305901,邮箱:fzsfxjc@sina.com。

 

附件:关于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实施意见

 

 

 

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福州市司法局(代章)

     

 

福州市司法局

                                  2020年7月17



附件

 

关于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学习宣传的实施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法典在福州更快更好实施,现就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意义     

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实施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在全市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将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为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推进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聚焦民法典核心要义,把握学习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学习时对民法典实施的重要意义、民法典的编纂历程、民法典鲜明特色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论述。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二)学习宣传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一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二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三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四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三)学习宣传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深入学习并广泛宣传民法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保证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的基础性法律规范。        

(四)聚焦民法典核心要义,全面系统学习宣传总则编和各分编内容。民法典对我国现行的、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与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要全面深入系统地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解读好民法典各分编具体法律规定,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      

(一)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内容。认真贯彻落实,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制定,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要内容、重点任务,提出明确要求,作出规划部署,确保民法典普法宣传的长期性、系统性。       

(二)抓紧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把民法典学习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召开“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民法典专场)市直机关报告会、“闽都”法治大讲坛等。组织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统一考试,把民法典列为考试重点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备本领,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1.将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民法典知识课程,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民法典基本知识教育。        

2.要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民法典知识宣传,在法治课堂、主题班会队会、成人礼等活动中融入民法典知识。        

3.要加强对高等院校学生的民法典知识宣传普及,增强其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        

4.要组织开展以民法典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演讲、手抄报、模拟法庭等活动,增强广大青少年的权利意识、规则意识,培育崇尚法治的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      

1.各级国家机关要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把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本单位、本系统普法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本系统实际,采用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家讲授与原文颂读相结合,线下学习与线上学习相结合,条文讲授与案例剖析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运用民法典的能力,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2.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单位、律师协会要积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开展民法典“以案释法”大宣讲活动,结合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实践,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挖掘总结一批典型案例,广泛开展“以案释法”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

3.要履行好社会普法责任,把民法典宣传普及与执法、司法、管理、服务相结合,既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公正司法,也要针对不同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宣传解读好民法典法律知识,使执法、司法、服务的过程,成为宣传民法典、弘扬法治理念、法治精神的过程。

(五)丰富宣传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让民法典走进人民群众心里      

1.组建“福州市民法典学习宣传讲师团”,为全市各单位开展民法典学习提供师资资源;

2.组织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走村入户“点对点”“面对面”精准普法。利用闽剧、伬唱、灯谜、剪纸等,广泛开展民法典进乡村(社区)活动;

3.制作系列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在广播电视、地铁、公交移动电视、户外广告屏进行投放;    

4.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征文、知识竞答、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法治文艺汇演等活动;  

5.市属媒体要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开辟专栏专版,通过组织专家访谈、案例报道,对民法典进行精准解读;

6.要综合运用福州市新媒体普法矩阵、“两微一端”、各类短视频等新媒体,对民法典相关内容进行全面的线上解读。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民法典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一)提高站位,把握方向。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民法典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结合落实普法责任制和全市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通过学习宣传民法典知识,讲好中国民法故事,让民法典走进人民群众心里,让民法精神融入工作和日常生活,为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服务。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该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本地本部门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将把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纳入年度普法责任制工作考核,加强对工作的督导。

(三)加强报道,营造声势。各级各部门要整合运用自有媒体资源,综合运用政府官网、微信微博公众号和各类视频客户端等途径,广泛宣传各自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的进展和成果,最大程度吸引群众关注和参与,为民法典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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