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0-2701-2020-0000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20-01-14
- 标 题: 关于2019年7月--2019年12月福州日报 福州晚报《法治福州“谁执法谁普法”之窗》专栏供稿工作情况的通报
- 发文字号: 榕委法办〔2020〕1号
- 发布日期:2020-01-17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福州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榕治市办〔2018〕21号、榕委法办〔2019〕10号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7月--2019年12月福州日报、福州晚报《法治福州·“谁执法谁普法”之窗》专栏供稿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福州日报、福州晚报《法治福州·“谁执法谁普法”之窗》专栏共有任务96篇,采用稿件113篇(福州日报57篇,福州晚报56篇)。其中:
1.超额完成指标的有:
市公安局任务数8篇,采用13篇(日报6篇、晚报7篇);
市司法局任务数6篇,采用10篇(日报5篇、晚报5篇);
市自然规划局任务数4篇,采用6篇(日报4篇、晚报2篇);
市人社局任务数2篇,采用6篇(日报3篇、晚报3篇);
市地方海事局任务数2篇,采用5篇(日报3篇、晚报2篇);
市审计局任务数2篇,采用4篇(日报2篇、晚报2篇);
市卫健委任务数2篇,采用3篇(日报2篇、晚报1篇)。
2.完成指标的有:
市检察院任务数4篇,采用4篇(日报、晚报各2篇);
市市场监管局任务数4篇,采用4篇(日报、晚报各2篇);
市工信局任务数2篇,采用2篇(日报、晚报各1篇);
市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任务数2篇,采用2篇(日报、晚报各1篇);
市园林中心任务数2篇,采用2篇(日报、晚报各1篇);
市公路局任务数2篇,采用2篇(日报、晚报各1篇);
市交通运输局任务数2篇,采用2篇(日报、晚报各1篇);
市体育局任务数2篇,采用2篇(日报、晚报各1篇);
市统计局任务数2篇,采用2篇(日报、晚报各1篇);
市发改委任务数2篇,采用2篇(日报、晚报各1篇);
市粮食储备局任务数2篇,采用2篇(日报、晚报各1篇);
市财政局任务数2篇,采用2篇(日报、晚报各1篇);
市商务局任务数2篇,采用2篇(日报、晚报各1篇);
市生态环境局任务数2篇,采用2篇(日报、晚报各1篇);
市应急管理局任务数2篇,采用2篇(日报、晚报各1篇);
人行福州分行任务数2篇,采用2篇(日报、晚报各1篇);
市法院任务数4篇(日报、晚报各2篇),采用4篇(日报1篇、晚报3篇),总任务数完成,但日报任务数未完成;
市文化旅游局任务数6篇(日报、晚报各3篇),采用7篇(日报5篇、晚报2篇),总任务数完成,但晚报任务数未完成。
3.无指标被采用的有:
市教育局采用2篇(日报1篇、晚报1篇);
市民宗局采用2篇(日报1篇、晚报1篇);
市城管委采用2篇(日报2篇);
市档案局采用1篇(日报1篇);
市残联采用1篇(晚报1篇);
市名城委采用1篇(晚报1篇)。
4.未完成指标的有:
市妇联任务数2篇,采用0篇;
市水利局任务数2篇,采用0篇;
市国资委任务数2篇,采用1篇(日报1篇);
市监察委任务数2篇,采用1篇(晚报1篇);
市民政局任务数2篇,采用1篇(晚报1篇);
市林业局任务数2篇,采用1篇(晚报1篇);
市城乡建设局任务数4篇,采用2篇(晚报2篇);
市税务局任务数4篇,采用2篇(日报1篇、晚报1篇);
市房管局任务数4篇,采用2篇(日报1篇、晚报1篇)。
特此通报。
附件:1.2019年7月--2019年12月福州日报 福州晚报《法治福州·“谁执法谁普法”之窗》专栏供稿工作情况
2.2019年7月--2019年12月福州日报 福州晚报《法治福州·“谁执法谁普法”之窗》栏目发稿细目
中共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福州市司法局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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