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0-2701-2019-0004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19-08-27
  • 标    题: 关于配合做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与福州日报福州晚报联合开办《法治福州·“谁执法谁普法”》有关专栏供稿任务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委法办〔2019〕10号
  • 发布日期:2019-08-30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配合做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与福州日报福州晚报联合开办《法治福州·“谁执法谁普法”》有关专栏供稿任务的通知
榕委法办〔2019〕10号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9-08-30 11:00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七五”普法以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福州市司法局与福州日报、福州晚报联合开办《法治福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专栏,经过市直各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专栏供稿运行态势效果良好。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将继续与福州日报、福州晚报联合开办《法治福州·“谁执法谁普法”》专栏。由于市级机构改革,市级党政机构和职能有所调整优化,根据有关情况现将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专栏供稿任务作相应调整(具体附后)。 

  福州日报、福州晚报专栏每周各2期(每月以4周计,各8期),各供稿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州日报 福州晚报<法治福州·“谁执法谁普法”>专栏供稿的通知》(榕治市办〔2018〕3号)要求,提供本部门、本单位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建设法治福州等方面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的案例,内容以“以案释法”为主,每篇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为宜,稿件不得雷同。同时,各部门(单位)请按照相应时间要求,至少提前2周将稿件直接发送到福州日报、福州晚报专栏记者邮箱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供稿时间,应提前2周与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联系。 

  各部门(单位)供稿完成情况已列入当年度综治(平安建设)考核指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将定期对各部门、单位供稿工作情况进行统计通报。 

    

  附件:福州日报 福州晚报《法治福州·“谁执法谁普法”》专栏供稿任务分配表 

    

    

  中共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福州市司法局代章)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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