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0-2701-2016-0004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16-09-09
  • 标    题: 关于我市荣获2011-2015年全国、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的通报
  • 发文字号: 榕法宣办〔2016〕19号
  • 发布日期:2016-09-09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我市荣获2011-2015年全国、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的通报
榕法宣办〔2016〕19号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6-09-09 00:00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5月26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召开了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表彰了一批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8月26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全省“七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通报了我省受全国表彰的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了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市鼓楼区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福州市司法局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科员王强等3位同志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黄兰英同志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我市台江区、永泰县荣获“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福州市马尾区法律援助中心等7个单位荣获“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福州市晋安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等3个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荣获“全省先进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荣誉称号;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局长吴忠乐等3位同志荣获“全省法治宣传教育模范个人”荣誉称号;福州市委政法委综治一处副处长陈嘉颖等10位同志荣获“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福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处长许育林等5位同志荣获“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我市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在“七五”普法中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他们的工作经验,扎扎实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为建设现代化新福州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附件1.福州市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

        2.福州市荣获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

 

               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    福州市司法局     福州市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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