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0-2701-2015-0006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15-11-23
- 标 题: 关于组织安排2015年福州市干部法律知识学习与考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法宣办〔2015〕20号
- 发布日期:2015-11-23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司法局、人社局、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 福州市司法局、福州市人社局、福州市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今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福州市干部在网络上实行法律知识统一考试,为组织好今年全市干部法律知识学习与网络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2015年全市干部法律知识通用法律知识学习内容为:《宪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福州市行政服务条例》。学习内容可从“福州普法网”首页自行下载学习。
二、考试对象
全市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内的各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以及企、事业单位人员。
三、形式与要求
1.采取自学为主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以专题辅导、举办讲座培训、召开交流会等形式组织学习。各单位要继续确保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
2.要求所有考试对象按时登录“福州普法网”(网址英文域名:WWW.fzpf.gov.cn),打开普法考试网页,按要求填入相关信息参加考试,逾期考试网页将关闭。
3.有涉及专业法宣传的市直单位,请于12月15日前,将今年活动安排及落实情况,以电子版的形式送福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备案。
四、组织管理
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登记工作,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部门)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管理。请各单位认真抓好干部法律知识网络统一考试工作,并提醒本单位参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及时将本人成绩查询页面截屏、留存,以备核查。福州市司法局、福州市人社局、福州市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汇总考试工作情况,并分别反馈给各县(市)区司法局、人社局、法宣办,市直各有关单位。同时,福州市司法局、福州市人社局和福州市法宣办将联合对干部法律知识网络统一考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
联系电话:83305901
传真号码:83337460
电子邮箱:fzsfxjc@sina.com
福州市司法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