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0-2701-2013-0005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13-06-27
- 标 题: 关于报送“六五”普法中期督导迎检材料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法宣办〔2013〕10号
- 发布日期:2013-06-27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系统):
2013年是“六五”普法规划中期督导年。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和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依法治省“三五”规划总结验收暨“六五”普法中期督导的通知》(闽治省办〔2013〕2号)要求,分别决定于今年9月和8月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福州市司法局、福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也于6月17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依法治市“三五”规划总结验收暨“六五”普法中期督导的通知》(榕治市办〔2013〕2号),对全市迎检工作作了部署安排。
为全面规范和完善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迎检材料,我办依据《福州市依法治市“三五”规划总结验收暨“六五”普法中期督导考核标准》中涉及法制宣传教育的考核标准和市法宣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法宣〔2012〕1号),对此次法制宣传教育考核标准作了细化分解,明确了相应的责任主体(具体附后)。请各地各单位(系统)高度重视,在做好全面迎检工作的同时,根据任务分解认真收集本辖区本单位(系统)2011—2013年度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迎检档案材料(包括相关文件、图片、影像资料等),并于2013年7月5日(星期五)前报送我办。
联系电话:83337460 电子邮箱:fzsfxjc@sina.com
附件:福州市“六五”普法中期督导迎检材料任务分解表
福州市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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