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0-2701-2013-0003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13-04-18
  • 标    题: 关于开展福州市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学习测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法宣办〔2013〕8号
  • 发布日期:2013-04-18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开展福州市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学习测试的通知
榕法宣办〔2013〕8号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3-04-18 00:00

各县(市)区司法局、知识产权局、公务员局、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根据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知宣组字〔20131号)精神,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13年全市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学习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细则》、《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福州市专利保护与促进若干规定》、《福州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若干意见》。

  二、学习测试对象

  全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学习测试时间

  2013422430日。

  四、形式与要求

  此项工作采取自学为主和集中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所有学习测试对象可按时登录“福州普法网”(网址英文域名:WWW.fzpf.gov.cn,中文域名:福州普法网.中国),打开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学习测试专题页面,自行下载学法内容进行自学。为巩固和检验自学成果,在专题页面上设置了网络测试平台,所有学习测试对象可按要求填入相关信息参加集中测试,逾期测试网页将关闭。

  五、组织管理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应加强学习测试工作的领导,将其作为加强知识产权法制文化建设,推动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好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学习测试工作。学习测试结束后,福州市司法局等单位将及时汇总测试工作情况,反馈给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法宣办联系电话:83305901  传真:83337460

  电子邮箱:fzsfxjc@sina.com

  市知识产权局联系电话:83326961

                   福州市司法      福州市知识产权

     

                  福州市公务员     福州市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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