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0-0800-2014-0002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14-04-01
  • 标    题: 关于同意成立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站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司〔2014〕49号
  • 发布日期:2014-04-01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同意成立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站的批复
榕司〔2014〕49号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4-04-01 00:00

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 

  你所报送的 《 关于成立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站的申请报告 》 收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地发挥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的积极作用,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及时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经研究同意成立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站。 

                        福州市司法局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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