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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市司法局机构编制的批复》(榕委编办〔2017〕140号):
在内设机构数不变的基础上,将原行政审批处(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调整为律师公证工作处、行政审批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保持不变。
福州市司法局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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