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0-0100-2015-0005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15-09-11
- 标 题: 关于市局领导调整分工和挂钩联系单位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司〔2015〕200号
- 发布日期:2015-09-1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鉴人事变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局领导分工和挂钩联系单位调整如下:
唐新文(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全面工作,兼管办公室。
林 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社区矫正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市“148”协调指挥中心、市曙光教育服务中心,联系市法律援助协会。
挂钩联系台江区、福清市司法局。
方振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公证管理处、市公证处,协管办公室,联系市公证协会。
挂钩联系连江县、罗源县司法局。
柯家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基层处、律师管理处(含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联系市人民调解协会、市律师协会。
挂钩联系晋安区、永泰县司法局。
林 辉(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负责纪检组工作,分管监察室。
挂钩联系闽清县司法局。
岗永红(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负责政治部工作,分管局机关党委。
挂钩联系仓山区、长乐市司法局。
丁 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法制宣传处、市依法治市(驻局)办公室。
挂钩联系马尾区司法局。
林锦辉(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分管法规处、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置中心、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市司法鉴定协会。
挂钩联系鼓楼区、闽侯县司法局。
局领导班子实行既分工、又协作的“AB角”工作机制。互为AB角的局领导一方外出开会、学习、考察、休假等活动期间,相应的另一方主动接替其分管及联系的工作。
方振荣副局长与柯家欣副局长互为“AB角”;
林辉纪检组长与岗永红主任互为“AB角”;
丁萍副局长与林锦辉党组成员、副调研员互为“AB角”;
若互为AB角的局领导同时外出,按A角分管局领导上述顺序依次接替工作。
林松副局长外出期间,其分管工作由局办公室根据主要领导意见指定局领导接替。
福州市司法局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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