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0-0100-2012-0003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12-02-09
- 标 题: 关于调整福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司〔2012〕125号
- 发布日期:2012-02-09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推进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调整“福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组长: 俞建春 局党组书记、局 长
领导小组副组长:林 松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波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方振荣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柯家欣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信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 辉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高明保 局党组成员
岗永红 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 王榕生 局办公室主任
李平豪 局监察室主任
余勇明 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翁绍华 局公证管理处处长
李俊华 局律师管理处处长
王惠钦 局基层处处长
林 雄 局社区矫正处处长
徐 达 局宣传处处长
高洪懋 局法规处负责人
陈秀蓉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处长
黄桂平 市公证处主任
庄晶萍 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陈天林 市“148”协调指挥中心副主任
余晓平 市律师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周在祥 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置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张建榕、张 祎 、王瑞安、王 诗。
福州市司法局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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