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3年网上备案通知
时间:2013-01-18 11:59

 根据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通知,全省已正式开通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网上备案系统。请以下持证人员在2013年11月30日前登录福建省司法厅网站办理本年度的资格证年度备案(网址: http://www.fjsf.gov.cn/ 

 1、在福州市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尚未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职业且资格证档案未调出福建省的;2、在福州市申请将法律职业资格证档案从外省调入福建省,且尚未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职业的。持证人登录福建省司法厅网站后,选择导航栏“司法业务”中的“司法考试”并点击,根据网页右下方的操作说明,进入资格证备案系统,选择备案所在地“福州市”,并提交本年度备案申请,如信息不完整,请自行补充并点击保存,等待审核。15个工作日后上网查询备案审核结果。  若持证人已取得律师、公证员执业证或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任命书,须持相关执业证或任命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前来我处申请变更备案。 

 

 

 

 本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福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3319614。 

                       福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O一三年一月十七日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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